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磷霉素氨丁三醇盐酸金刚乙胺肉碱王长春西汀左乙拉西坦建设工程验收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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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项目概况 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磷霉素氨丁三醇/盐酸金刚乙胺/肉碱王/长春西汀/左乙拉西坦建设工程,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盐酸金刚乙胺项目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项目范围之内。本次验收项目的总投资为3951万元,环保投资24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1验收项目概况
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磷霉素氨丁三醇/盐酸金刚乙胺/肉碱王/长春西汀/左乙拉西坦建设工程,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盐酸金刚乙胺项目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项目范围之内。本次验收项目的总投资为3951万元,环保投资24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15%。2015年11月,锦州环境工程技术公司编制了《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磷霉素氨丁三醇/盐酸金刚乙胺/肉碱王/长春西汀/左乙拉西坦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12月,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沈环保经开审字[2015]0280号文件对《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磷霉素氨丁三醇/盐酸金刚乙胺/肉碱王/长春西汀/左乙拉西坦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受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辽宁泽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开始对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磷霉素氨丁三醇/盐酸金刚乙胺/肉碱王/长春西汀/左乙拉西坦建设工程进行了验收前的现场勘察,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了项目污染物排放与环保治理装置运行设施情况。依据现场勘察结果及收集的有关技术资料,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辽宁泽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4月24日,对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磷霉素氨丁三醇/盐酸金刚乙胺/肉碱王/长春西汀/左乙拉西坦建设工程进行现场监测。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场验收监测数据及调查情况,编制《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磷霉素氨丁三醇/盐酸金刚乙胺/肉碱王/长春西汀/左乙拉西坦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0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9号,2018.5.15);
(4)《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2018.02.05)
(5)《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2014.12.30);
(6)《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磷霉素氨丁三醇/盐酸金刚乙胺/肉碱王/长春西汀/左乙拉西坦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锦州环境工程技术公司,2015年11月;
(7)《关于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磷霉素氨丁三醇/盐酸金刚乙胺/肉碱王/长春西汀/左乙拉西坦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环保经开审字[2015]0280号,2015年12月18日。
3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磷霉素氨丁三醇/盐酸金刚乙胺/肉碱王/长春西汀/左乙拉西坦建设工程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化学工业园区,厂址东侧紧邻细河九北街,南侧为空地,西面为铁路,北面紧邻沈西六东路。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件1,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件2。3.2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磷霉素氨丁三醇/盐酸金刚乙胺/肉碱王/长春西汀/左乙拉西坦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99人。年工作300d,生产时间7200h,四班三运转。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9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43万元。
3.2.1建设规模
本项目以左盐、氨丁三醇、二氧化硅等为原料,经化学和物理等方法得到产品磷霉素氨丁三醇、肉碱王、长春西汀及左乙拉西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要生产装置、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等。3.2.2生产设备
本项目设备一部分外购,一部分制造,其余利旧。其中磷霉素氨丁三醇项目利旧设备来源于原磷霉素钠产品;长春西汀项目利旧设备来源于原脑复康产品;左乙拉西坦项目利旧设备来源于原左卡尼汀产品。3.2.3公用工程
1、给水给水水源为沈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市政自来水,供水压力0.4MPa,管径约DN700~800,供水水温8~12℃,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1)冷媒水
低温水由东药E200地块的公用工程中心集中供应,供应温度为7℃,要求回水温度低于12℃。用途为空调机组冷媒。
(2)冷却循环水
冷却循环水由东药E200地块的公用工程中心集中供应,供水能力11680t/h,供应温度为30℃,要求回水温度低于35℃。具体用途:反应、结晶、浓缩冷凝冷媒。
(3)生活水
在E200区块建设一座符合饮用水标准容量较小的蓄水池及供水系统。采用无人值守的自动恒压供水方式为办公楼区域的食堂、办公楼供水,供水能力252t/d。
(4)工艺用水
未达到饮用标准,作为生产用,由东药E200地块的公用工程中心5000m3的自来水储水池集中供应,供水能力1375m3/h,取供水方式为市政自来水---蓄水池---供水泵---管道输送---供水。厂内0.4 MPa输送,到车间各单体厂房不需进行二次加压。
(5)消防用水
在厂区E200区块和C400区块各设1座1000m3地下砼水池,作为消防储水池,共配备消防水泵4台。
2、排水
(1)污水系统
全厂排水管网采用分流制,污水包括清污水、浓污水、酸碱水等,经各自管道直埋至厂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雨水系统
厂初期雨水(15min)及发生火灾时产生的消防废水均经雨水系统统一在厂区的雨水收集池内收集,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排入市政雨水系统,不合格的水由泵提升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雨水系统。厂区周围雨水管网较为建全,设有2条直径为2m的雨水管道,可以满足东药集团全厂雨水排放要求。
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池均处于厂区西北角的环保区块内,容积分别为10752m3和13000m3。
3、供气
(1)压缩空气
仪表压缩空气由东药公用工程中心集中供应,作为仪表气源,压力为0.8MPa。工艺压缩由各产品自己配备。
(2)氮气
氮气为东药公用工程中心集中供应,供应压力为0.6MPa,供气质量要求:干燥无油,压力露点:–40℃,纯度:99%;各车间根据需要自行安装减压器,无菌工艺中还需要安装无菌过滤器。具体用途包括:部分设备的吹干,液体物料的转移,氮封。
4、供热
(1)生产用汽
工业蒸汽是由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提供,东药锅炉房作为备用汽源,供应压力为8bar,温度不超过240℃。车间内将自行安装蒸汽减压和分配系统,然后输送至各个使用点。具体用途包括:反应加热,空调暖通系统的加热。
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26号,由中国国电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经批准于2008年8月正式组建。现有锅炉2×1125t/h,单台机组抽气量220t/h,供汽参数:压力0.8-0.9MPa,温度260℃。现有供汽规模:蒸汽用户75家,最大供汽规模210t/h,两台机组剩余供汽规模230t/h。本项目最大供汽需求2.19t/h,小于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剩余供汽规模230t/h,因此,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剩余供汽规模能够满足本项目供汽需求。
东药集团自建3台75t/h、压力5.3Mpa的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本项目的备用汽源,当国电沈阳热电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的供汽规模不能满足项目用汽需求时启用。
(2)采暖用热
采暖热源由厂区E200区域建设的一套蒸汽凝水回收换热系统供给,送水温度90℃,回水温度70℃。各车间和建筑就近从厂区热水井接管入户,沿地下进入各个供暖地点。
5、供电
(1)供电电源
电源由沈阳供电公司提供,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其中一回由项目侧东南化工园现有一座220/66kV变电站--东胜变66kv母线引出接至本项目总变电站;另一回由米其林公司供电的电缆线路T接至本项目总变电站。
(2)供电方案
厂区北侧C100区域建设一座66/10KV总变电站,采用双路供电方式,负责为全厂各组团用电负荷供电。
根据厂区生产车间的布置型式,本项目用电来自E200区块建设的1座10kV配电室,负责为各产品组团区域内用电负荷供电。
3.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3.4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给水水源为沈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市政自来水。全厂排水管网采用分流制,污水包括清污水、浓污水、酸碱水等,经各自管道直埋至厂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5工艺流程
涉密不予公示。3.6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存在变动,但项目的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变更情况如下:1. 原批复项目中盐酸金刚乙胺项目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2. 磷霉素氨丁三醇生产车间增设一套室内空气活性炭吸附净化系统。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本项目废水处理依托总厂区西北角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其中生产废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的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冲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及循环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的低浓度废水处理系统。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4.1.2废气
4.1.2.1有组织废气
(1)磷霉素氨丁三醇生产车间磷霉素氨丁三醇生产车间废气经各支管道汇集到主管道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尾气通过车间顶部30m高排气筒排放;另外,该车间增设了一套车间内空气活性炭吸附净化系统,车间内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
(2)肉碱王生产车间
肉碱王生产车间尾气依托左卡尼汀产品碱液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
(3)长春西汀及左乙拉西坦生产车间
合成中间体4-氯丁酰氯产生的尾气经各支管道汇集到主管道后通过尾气净化塔处理。净化塔为双吸收塔串联装置,前塔净化液为水,处理水溶腐蚀性气体;后塔净化液为碱液,处理酸性气体。尾气成分主要为二氧化硫、氯化亚砜,最终尾气通过车间顶部33m高排气筒排放。
长春西汀及左乙拉西坦生产车间产生的其余废气经各支管道汇集到主管道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成分主要为甲醇、乙醇、二氯甲烷、丙酮等。最终尾气通过车间顶部33m高排气筒排放。
4.1.2.2无组织废气
在生产工艺过程中采用密闭生产系统,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反应釜搅拌、原料泵密封处及原料储罐呼吸阀等排放的少量废气,具体治理措施如下:(1)车间内设置统一送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汇总到主风管路后通过尾气处理装置处理;
(2)加强生产车间和原料储备间的通风,减少污染物聚集;
(3)使用密闭物料管道容器等工艺、设备措施,以减少有机溶剂挥发和呼吸废气的排放;
(4)为防止物料外溢,各储罐均设有液位计,有效预防物料外泄;
(5)在生产调度中,尽量采取大批量输送,减少大小呼吸产生的物料挥发;
(6)加强设备维修管理,定期检查储罐的密封程度。
4.1.3噪声
噪声排放主要为风机、干燥机、过滤机等产噪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各产噪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安装时设减振基础,进、出口等管道连接处采取软连接的方式。4.1.4固体废物
(1)一般废物处理措施一般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2)危险废物处理措施
危险废物主要为各种反应废液、废活性炭、废碳酸钾、废润滑油等,在厂区内专门规划场所分类暂存后焚烧处理或交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贮存、运输和处置,以下为防治和管理措施:
①危险废物均置于密闭的专用容器中,暂存于储存库中,并对储存库地面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
②危险废物堆放处理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
③危险废物贮存前进行检验,并注册登记,作好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④定期对贮存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4.2风险防范措施
1、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护措施(1)车间和厂区总平面布置严格执行规范要求,所有建、构筑物之间或与其他场所之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在火灾或爆炸时相互影响。车间和厂区总平面布置符合事故防范要求,有应急救援设施、救援通道、应急疏散及避难所。
(2)土建设计中,构筑物设计考虑防雷、防静电措施和耐火保护。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规范要求进行防爆设计。
(3)生产装置区保证通风,以利可燃气体的扩散,防止爆炸。生产装置区内的安全卫生设计充分考虑防爆区和非防爆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和安全距离。
(4)按规范设置构筑物的安全通道,以便紧急状态时保证人员疏散;工艺联合装置内设有必要的检修、吊装通道,可兼做消防通道。
(5)建立了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高压水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
(6)在生产车间按物料性质和人身可能意外接触到有害物质而引起烧伤、刺痛和伤害皮肤的区域内,均设置紧急淋浴和洗眼器,并加以明显标记,并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
(7)禁火区均设置明显标识牌;凡容易发生事故及危害生命安全的场所以及需要提醒人员注意的地点,均按标准设置各种安全标识;凡需要迅速发现并引起注意以防发生事故的场所部位均按要求涂安全色。
(8)选择厂区内最高建筑物的显著位置处设置风向标、风袋,以便指导人员的撤离和疏散。
2、危险化学品贮运、使用中的安全防范措施
危险物质在储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厂内切实做好防范工作,设置专人管理。本项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根据用途和类型不同储存在不同的储存场所,并设有相应的围堰。
(1)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来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作业;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常性对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设立专用库区,符合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条件(防晒、防潮、通风、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危险物质入库前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定期检查;建立健全安全规程及执勤制度;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置明显的标识及警示牌,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进行严格登记;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都根据消防条例,配置合格的防毒器材、消防器材,以及通讯、报警装置,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所有进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岗位的人员,都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用砂土或其他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如大量泄漏,利用围提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
3、工艺设备及装置安全防范措施
(1)所有管道系统均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制作及安装,由当地有关质监部门进行验收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物料输送管线尽可能减少使用结合法兰,以减低泄漏概率;定期进行试压检漏。
(2)按《安全标志》规定设置有关的安全标志;作业现场物料输送管道,应涂刷安全标准色,并标明物料名称和走向标志,阀门应设有开关标记,漆色符合有关规定。
4、自动控制设计的安全防范措施
(1)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用于对火灾情况进行监控。
(2)在车间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随时监测操作环境中可燃气体的浓度,报警信号映入主控室,以便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保证安全。
(3)各原料罐及反应罐等均应配备性能良好的液面显示和压力指示装置,并能达到联锁自控。当储罐出现液面过限和超压时,能自动报警,同时自动连锁切断进料罐门,避免出现由于灌满冒顶及超压引起的爆管(罐)泄漏事故。
5、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
(1)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仪表负荷、消防报警、关键设备等按一类负荷设计,采用不间断电源装置,事故照明采用镉镍电池的应急照明灯。
(2)电气设计均按环境要求选择相应等级,根据车间的不同环境特征,选用防腐、防水、防尘的电气设备;在设计中执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GB50254-96)等的要求,确保工程建成后电气安装符合要求。
(3)火灾爆炸危险区域执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92)。爆炸危险区内应按有关标准选用相应防爆电气设备。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产生静电的物体,如设备管道等都采用工业静电接地措施;建、构筑物设有防雷设施。
6、消防系统设计
(1)项目设计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法的要求,结合总图布置、工艺特点及物料性质的等,从工艺生产、总图布置、建构筑物防火处理、防雷接地、火灾自动报警、可燃气体监测、防爆等各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所带来的损失。
(2)厂区内设有消防水池,储存消防用水;消防用水量按120L/s,火灾延续时间为3h计,用水量1620m3,消防用水依托厂区现有消防水池储水。厂区现有2个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均为1000m3,能够满足消防用水的需求。消防供电为双回路供电。
(3)消防供水管道分别接自厂区室内及室外消防管道。
(4)为有效预防火灾,及时发现和扑救,在各车间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有人值班的控制室设报警监控器。在出入口、楼梯口设手动消防报警按钮。
(5)按规范要求处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罐区设置泡沫灭火器外,厂内要安放一定数量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6)设置事故水池,用于储存消防废水。
7、其它安全防范措施
(1)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2)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规范要求进行防爆设计,采用门窗泄压措施,车间内设通风。
(3)设备、容器、管道等需检修并运用明火时,必须彻底排出物料,并确认车间空气和设备内部空气中可燃物质成分浓度低于爆炸下限,采取严格防火措施,才能将火源器材带入禁区进行检修。
(4)对设备应建立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对出现的故障要及时排除,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和清除设备、管线的跑、冒、滴、漏。
(5)在厂内发生风险事故是,须保证厂区雨水排放口处的闸门处于封闭状态,从而避免事故废水或消防废水排入雨水管线造成环境污染。
(6)工程实现环境污染三级防控体系,即围堰+事故池池+排水切换装置,能够实现污染控制在厂区内的目的。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废气对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常住居民均已列入沈阳化工园区搬迁计划,待居民搬迁完毕后,可满足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总排口排放的污水量为16440.634m3/a,54.80m3/d,进入国电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污水不会对细河及浑河产生较大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经预测,项目投产后东、南、西、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量为1259.033t/a,其中危险废物1208.283t/a一般废物50.75t/a。其中生活垃圾的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由总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理或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水执行标准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的标准6.2废气执行标准
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应标准。6.3噪声执行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6.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及危险废物辨识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一般废物的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36号)的规定;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36号)的规定要求;生活垃圾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7验收监测内容
7.1监测项目、点位及频次
7.2监测点位示意图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期间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准确性,在本次监测中对监测全过程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具体要求如下:(1)验收监测过程中及时了解生产工况情况,保证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4)声级计在使用前后用声级校准器进行了校准,校准的读数偏差小于0.5dB;
(5)采样器进入现场前及采样后,均使用流量计进行了校核,采样前后的流量变化小于5%。
(6)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应在分析的同时做10%的质控样品分析。
(7)所有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8.2人员资质
验收监测期间,参与监测的人员均通过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证书,具备相对应的检测能力与资质。8.3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和气象参数
9.1.1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设备、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磷霉素氨丁三醇、肉碱王、长春西汀和左乙拉西坦4个项目的生产负荷均达到75%以上。9.1.2气象参数
9.2废水
验收检测期间,厂区总排口的废水中CODCr、BOD5、SS、NH3-N、总氮、和总磷的测试结果均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9.3废气
9.3.1有组织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2、甲醇、丙酮和乙酸乙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9.3.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2和甲醇的测试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9.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在52~62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3~48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9-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9.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本项目排污特点,确定总量因子为CODCr、NH3-N和SO2。经测试,本项目CODCr的平均浓度为225mg/L,NH3-N的平均浓度为15.30mg/L,SO2排放量是0.002kg/h,经计算可知CODCr、NH3-N和SO2的年实际排放总量分别为3.334t/a、0.227t/a和0.014t/a。环评中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及实际排放总量见表9-11。10验收监测结论
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区总排口的废水中CODCr、BOD5、SS、NH3-N、总氮和总磷的测试结果均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的标准要求。达到环评批复的要求。
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2和甲醇的测试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2、甲醇、丙酮和乙酸乙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达到环评批复的要求。
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达到环评批复的要求。
固废
项目一般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各种反应废液、废活性炭、废碳酸钾、废润滑油等,在厂区内专门规划场所分类暂存后焚烧处理或交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结论
本项目CODcr、NH3-N和SO2的年排放量分别为3.334t/a、0.227t/a和0.014t/a,达到环评批复中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4.603t/a、NH3-N:0.329t/a、SO2:0.153t/a)的要求。
6、总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较好地执行了“三同时”制度,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废气和厂界噪声均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合理;该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