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k8一触即发

主页 > 文化与责任 > 环境信息
环境信息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金刚烷胺(分期)/硫糖铝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浏览:11685 次
1验收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金刚烷胺(分期)/硫糖铝建设工程 (2)性质:异地搬迁改扩建 (3)建设单位: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内,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

1验收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金刚烷胺(分期)/硫糖铝建设工程
(2)性质:异地搬迁改扩建
(3)建设单位: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内,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区E300地块
(5)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与完成时间: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0年11月
(6)环评审批部门、审批时间与文号: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11月5日,沈环保审字[2010]433号
(7)开工时间:2013年4月15日
(8)竣工时间:2014年6月30日
(9)调试时间:2017年12月1日~2018年11月30日
(10)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2017年12月15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颁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10100243490227Y001P
(11)验收范围和内容:自制金刚烷生产及环保设施暂未建设。本次验收针对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金刚烷胺(分期)/硫糖铝建设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项目验收,自制金刚烷生产后另行监测验收。
(12)项目验收工作程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该项目需进行自主验收。
受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金刚烷胺(分期)/硫糖铝建设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成立了本项目的验收工作小组,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并结合《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金刚烷胺/硫糖铝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所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工程的污染源分布制定了本项目的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7日-4月8日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次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实施;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01日施行;
(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实施;
(9)《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实施;
(10)《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实施;
(12)《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2018年2月5日。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12015]113号,2015年12月30日;
(14)《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2018年1月29日;
(15)《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2015年6月4日。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制药》(HJ792-2016);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2017年6月1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金刚烷胺/硫糖铝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0年11月;
(2)《关于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金刚烷胺/硫糖铝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环保审字[2010]433号,2010年11月5日。

2.4其他文件

(1)《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金刚烷胺/硫糖铝建设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沈阳环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7年3月;
(2)《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园)排污许可证申请表》,2018年7月26日。

3项目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新厂区E300地块,地理坐标:E 123°09'56.06",N 41°43'50.04"。本项目北侧为动力车间,东侧为总更衣楼和停车场,南侧为脑复康/氨络酸厂房,西侧为待建用地。沈阳化学工业园内居民已全部迁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文件见附件11。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1-1,项目周边情况示意图见图3.1-2。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与环评一致。
金刚烷胺/硫糖铝建设工程建设2座生产厂房,分别为金刚烷胺车间厂房和硫糖铝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9584.0m2,建筑面积10142.1m2
图3.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3.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金刚烷胺车间、硫糖铝车间、废水收集池、尾气净化设施、尾气排放筒、溶剂蒸馏塔等。项目的供水、供电、供汽、供暖、仓库、罐区、办公室、中央化验室、循环水站、污水处理厂、软化水处理厂等,均依托新厂区的公用工程,目前均已建设完成。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盐酸金刚烷胺和硫糖铝,盐酸金刚烷胺生产能力为600t/a,硫糖铝生产能力为700t/a。
项目环评中总投资96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占总投资的4.62%。实际总投资4020万元,其中环保339万元,占总投资的8.43%。
项目劳动定员295人,其中金刚烷胺生产部门145人,硫糖铝生产部门78人,管理部门12人,辅助部门17人,其它24人。生产部门一线工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生产8小时,全年工作330天,其余人员实行白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工作251天。项目劳动定员人数及工作制度与环评一致。

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3.4物料平衡及水平衡

3.4.1物料平衡

3.4.2水平衡

(1)给水:项目供水系统依托园区供水管网,包括生产用水、生活及辅助设施用水,总用水量329.87t/d。其中工艺用水量为229.56t/d、循环系统补充水33.7t/d、水环泵用水量为35.3t/d、设备清洗用水量为5.44t/d、尾气吸收用水6.84t/d、地面冲洗用水0.96t/d、生活及辅助设施用水8.07t/d。
(2)排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水环泵排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尾气吸收废水,总排水量为273.44t/d。
①.    工艺废水
金刚烷胺胺化废水经沉降池处理后排入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高浓池进一步处理;硫糖铝成盐岗位废水经沉降池沉降后,排入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低浓池进一步处理。工艺废水产生与排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②.    水环泵废水
水环泵排放量30t/d,该部分水直接排入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低浓池处理。
③.    设备清洗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排放量为4.58t/d,该部分水直接排入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低浓池处理。
④.    地面冲洗水
地面设备冲洗废水排放量为0.8t/d,该部分水直接排入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低浓池处理。
⑤.    尾气吸收废水
各尾气吸收装置产生尾气吸收废水排放量为6.84t/d,该部分水直接排入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低浓池处理。
⑥.    生活及辅助设施排水
职工日常生活及辅助设施废水排放量为6.86t/d,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低浓池统一处理。

3.5生产工艺

3.5.1金刚烷胺工艺流程

金刚烷胺自制生产工序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工艺部分涉密不予公示。

3.6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变动情况:
1.        环评中金刚烷胺车间胺化岗位设废水收集池1个(24m3);硫糖铝车间废水收集池2个(48m3);并设置1个总废水收集池,总容积50m3。。实际金刚烷胺车间设置胺化蒸馏残液沉降池1个(40m3)、隔油池1个(40m3)以及酸碱事故池1个(40m3),1个废水收集罐(20m3),总容积140m3,大于环评设计的容积,且能够满足金刚烷胺车间废水收集;硫糖铝车间设置废酸收集池1个(15.75m3)、成盐废水沉降池1个(31.5m3),总容积42.75 m3,大于环评设计的容积,且能够满足硫糖铝车间废水收集。各车间废水经各车间的废水收集系统处理后分别进入厂区污水处理厂高、低浓度池处理,无需设总沉降池。综上,废水收集池实际建设规模比环评设计规模大,能够适应车间产生废水水量的变化,此变化益于生产且益于环境。
2.        环评中设置为3根排气筒,包括金刚烷胺车间氢化尾气和硫糖铝车间铝化剂制备尾气(均含氢气)分别单独收集处理后由1号和3号排气筒排放,其余各种尾气经集中处理后,统一由2号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含氢废气分别经7套吸收装置处理后排放;其余尾气经各自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5根排气筒排放。综上,实际建设过程将尾气集中处理集中排放改为分别处理分别排放,分别处理效果比集中处理处理效果好,此变化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3.        环评中要求的两级水喷淋、三级水喷淋废气处理措施,实际采用一级水喷淋处理措施,废气处理工艺相同,去除效率不低于85%,且经验收监测,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4.        环评中粉碎筛分工序采用布袋除尘器,实际采用水吸收装置处理,去除效率不低于40%,且经验收监测,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排放标准。
5.        环评中有机溶媒设丙酮蒸馏罐(塔)4个,2-甲基吡啶蒸馏罐4个。实际设丙酮蒸馏罐(塔)2个,2-甲基吡啶蒸馏罐3个进行收集,通过增加有机溶媒储转运次数及处理频次,减少有机溶媒储存量,从而降低环境风险。
6.        环评中事故应急池容积10000m3,实际13000m3,比环评中设计规模大,风险防范措施得到优化。
以上变动不属于《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中生产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的重大变更范畴。

4 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金刚烷胺车间和硫糖铝车间岗位工艺废水、水环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尾气吸收废水、生活及辅助设施排水。
金刚烷胺车间和硫糖铝车间岗位工艺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值和COD。金刚烷胺车间胺化岗蒸馏废水依次进入废水收集罐、沉降池和隔油池,成盐岗洗炭废水、浓缩废水依次进入酸碱事故池、沉降池和隔油池,最后统一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厂高浓度池处理。硫糖铝车间中和蒸馏岗母液回收废水、脱色岗洗炭废水、成盐岗洗涤废水和干燥废水排入沉降池,最后统一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厂低浓度池处理。
水环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尾气吸收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COD,直接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厂低浓度池处理。
生活及辅助设施排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NH3-N,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厂低浓度池处理。
厂区内所有废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共设4个岗位废水收集池,1个废水收集罐,总容积187.25m3;未设总废水收集池。金刚烷胺车间设置胺化蒸馏残液沉降池1个(40m3)、隔油池1个(40m3)以及酸碱事故池1个(40m3),1个废水收集罐(20m3);硫糖铝车间设置废酸收集池1个(15.75m3)、成盐废水沉降池1个(31.5m3)。

4.1.2废气

本项目主要来自金刚烷胺车间与硫糖铝车间。
(1)金刚烷胺车间
金刚烷胺车间共设3套一级水吸收装置(2用1备),3根30m高排气筒(2用1备)。
①胺化岗:胺化反应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溴化氢、一氧化碳、氮气和氨,设1套一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②成盐岗:丙酮回收和干燥工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丙酮,粉碎筛分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设1套一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2)硫糖铝车间
①磺化岗:磺化反应废气污染物包括氯化氢和三氧化硫,设1套一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②中和蒸馏岗:母液回收和中和蒸馏废气污染物主要为2-甲基吡啶,设1套一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③铝化剂岗:铝化剂制备废气污染物包括氢气和氯化氢,分别经7套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罐区
罐区内主要废气为酸碱性气体,设1套一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

4.1.3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风机、干燥机、过滤机设备噪声,主要采取的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质量好的设备,安装时设减振基础,进、出口等管道连接处采取软连接的方式,且生产设备安装在隔声房内。

4.1.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蒸馏残液、沉降池废渣、过滤废渣、脱色废炭、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等,无含氯固废产生。
蒸馏残渣、沉淀废渣、过滤废渣、脱色废炭及原料内层废包装物等均属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1618.55t/a,依托厂区现有焚烧炉焚烧处置。暂存A100地块的危险废物暂存场,建筑面积3000m2,位于项目西侧,地面已做防渗,并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防渗说明见附件6。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2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2.1排污口规范化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和废水排放口已规范化建设,并设排气口标识标牌规范的采样口和废水总排口标识标牌规范的采样口。

4.2.2在线监测装置

厂区现有的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已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3.1环保投资

项目环评中总投资96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占总投资的4.62%。实际总投资4020万元,其中环保339万元,占总投资的8.43%。

4.3.2“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

1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规划,平面布局合理,选址合理可行。
2环境质量现状
  1. 废气
评价区域三个监测点位的NO2、SO2、氯化氢日均值和小时平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PM10日均值各点位均超标,最大超标0.08倍。厂界三个监测点位的氯化氢、氨小时平均值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1. 地表水
细河枯水期水质河赵家桥、土台桥断面等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限值,其中CODCr最大超标1.75倍,氨氮最大超标5.1倍,石油类最大超标3.49倍,总磷最大超标1.9倍;丰水期、平水期CODcr、氨氮、总磷亦超标,说明细河水质有机污染严重,污染特征主要以有机污染物为主。
  1. 地下水
评价范围内地下水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III类标准要求。
  1. 噪声
拟建厂址处昼、夜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1. 土壤
厂界范围内6个点位的Cd,2#和3#两个点位的Cu和Ni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标准,但均满足《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25-1999);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以上两个标准要求。说明项目用地受到Cd污染。
3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各种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对周围大气环境贡献值很低,且项目周围敏感点距本项目较远,因此项目的运行对所在地区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水经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水水质满足GB3838-2008表2(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限值要求;排水再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设备噪声衰减到最近厂界处(东厂界,380m)噪声贡献值为18.4 dB(A),与背景值叠加后噪声预测值昼间仍为48.1dB(A),夜间仍为41.8 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统一集中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全部送有资质的定点单位处置。经以上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 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①含氢尾气
建设项目金刚烷胺车间氢化尾气采用旋风分离器处理后单独由1号排气筒(30m高)排放;硫糖铝车间铝化剂制备尾气中含氯化氢和氢,拟采用两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单独由3号排气筒(30m高)排放。
②其他尾气
除含氢尾气外,其余各种尾气均经预处理后统一由2号排气筒(30m高)排放。预处理措施包括:含丙酮尾气和含2-甲基吡啶尾气采用一级水吸收,净化效率85%以上;含氯化氢尾气采用两级水吸收,净化效率97.75%以上;含溴化氢尾气采用三级水吸收,净化效率99.66%以上;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净化效率98%以上。各种水吸收装置产生的废吸收液全部统一送至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为减少物料装卸时酸碱废气挥发量,拟在金刚烷胺和硫糖铝两个车间分别设置1套一级水喷淋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尾气由2号排气筒排放。吸收液送至集团的综合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水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建设项目废水治理依托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其中金刚烷胺车间异构化、溴化、胺化和硫糖铝车间成盐岗位产生的废水分别经各自沉降池沉降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进入本项目的总沉降池,经均质后排入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高浓底废水池进行处理;生活及辅助设施废水经生活污水排放系统排入全厂综合污水处理厂低浓度废水池进行处理。综合污水处理厂排水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统一集中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
危险废物全部送有资质的定点单位处置,其中过滤废渣、脱色废炭和废包装物送辽宁牧昌工业固废有限公司处理;沉降池废渣送沈阳振兴固废处置中心处理;分层废油和蒸馏残渣送环保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处理;其余送大连东泰废弃物处置公司处理。在厂内暂存于全厂统一设置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4)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干燥机、过滤机等设备噪声,各产噪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质量好的设备,安装时设减振基础,进、出口等管道连接处采取软连接的方式。
5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按本报告书要求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
6 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
与搬迁前相比,本项目实施后生产工艺有所优化,生产设备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较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各种污染物排放量和物料消耗均有所降低,溶剂回收率、反应收率有所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大幅提高;与国内同行业相比,本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技术指标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属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cr,总量控制指标为85.76t/a。
7 环保投资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费用44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624万元的4.62%。
8 公众参与
通过调查统计,所有被调查人员对建设项目均持赞成态度,认为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对促进沈阳市经济的协调发展、提高地区知名度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可对相关行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建议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保护当地环境作出贡献。
9 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的建设既有利于建设单位的发展,又能促进和带动当地相关行业的发展,工程选址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相协调,符合开发区环境规划要求。建设项目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环保对策建议,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削减,并满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可行。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及落实情况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11月5日以沈环保审字[2010]433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6 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气

氨、臭气浓度的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6.2废水

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染物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要求,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6.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6.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危险废物的贮存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7 验收监测内容

本次验收监测通过对各类污染物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废气

7.1.1有组织废气

7.1.2无组织废气

7.2废水

7.3厂界噪声

4
1
图 
◎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
○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
▲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 废水监测点位
硫糖铝车间
金刚烷胺车间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 监测分析方法

8.2监测仪器

8.3人员资质

本项目委托的检测单位所有参与检测的人员均通过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证书,具备相对应的检测能力与资质。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选择合适的方法避免或减少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目标化合物的干扰。方法检出限满足要求。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
①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中氨做标准样品测定,质控要求测定值在不确定度范围内,质控结果合格;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做平行样品的测定,相对偏差≤15%,质控结果合格。
②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做标准样品测定,质控要求测定值在不确定度范围内,质控结果合格;总悬浮颗粒物做标准滤膜的测定,质控要求标准滤膜称出的重量在原始质量±0.5mg范围内,质控结果合格。

8.5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并对质控数据分析。本次验收监测对废水中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总氮和氨氮做标准样品测定,质控要求测定值在不确定度范围内,质控结果合格。

8.6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测试仪器(声级计)在监测前、后均用活塞发声器进行校准,监测前、后声级计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符合质控要求。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监测结果能够代表正常生产时的排污水平,工况证明材料见附件。

9.2 验收期间天气情况

9.3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

9.3.1废气

(1)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分别对金刚烷胺车间胺化岗位排气筒出口、成盐岗位排气筒出口,硫糖铝车间磺化岗位排气筒出口、中和蒸馏岗位排气筒出口、以及铝化剂制备7根排气筒出口进行了监测。
金刚烷胺车间胺化岗位排气筒出口氨的排放浓度范围17.7mg/m³~20.3mg/m³,排放速率范围0.139kg/h~0.174kg/h,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30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
金刚烷胺车间成盐岗位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3.8 mg/m³~5.05 mg/m³,排放速率范围0.007kg/h~0.013kg/h,颗粒物浓度范围6.4mg/m³~10.6mg/m³,排放速率范围0.016kg/h~0.026kg/h,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30m高排气排放限值要求。
硫糖铝车间磺化岗位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浓度范围6.65 mg/m³~6.86 mg/m³,排放速率范围0.064kg/h~0.068kg/h,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30m高排气排放限值要求。
硫糖铝车间中和蒸馏岗位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1.61 mg/m³~2.24 mg/m³,排放速率范围0.022kg/h~0.031kg/h,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30m高排气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范围98~229,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
硫糖铝车间铝化剂岗位共7根排气筒,由于不具备废气流量的监测条件,本项目仅对氯化氢浓度进行评价,最大浓度为65.1 mg/m³,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30m高排气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周边氨的最大浓度为0.543 mg/m3、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09 mg/m3、臭气浓度最大为17,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周边氯化氢最大浓度为0.081 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796 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9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9.3.2废水

验收期间,对金刚烷胺车间高浓度排口、低浓度排口,硫糖铝车间低浓度排口,厂区综合污水站高浓度水池进口、低浓度进口以及总排水口进行了监测。
★1金刚烷胺车间低浓度排口pH值范围7.0~7.2,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1.08×104~1.21×104mg/L,日平均最大浓度1.18×104 mg/L。
★2金刚烷胺车间高浓度排口pH值范围9.8~10.3,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104mg/L~114 mg/L,日平均最大浓度109mg/L。
★3硫糖铝车间低浓度排口pH值范围9.8~10.3,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104mg/L~115mg/L,日平均最大浓度110mg/L。
★4高浓度废水池中pH值范围7.2~7.5,污染物最大日平均值分别为:石油类2.43mg/L、化学需氧量1.77×104 mg/L、生化需氧量2.87×103 mg/L、悬浮物1.65×103 mg/L、挥发酚1.89mg/L、动植物油2.34 mg/L、色度50倍、总氮417 mg/L、氨氮282 mg/L、氯化物7.24×103 mg/L、磷酸盐37.3 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2 mg/L。
★5低浓度废水池中pH值范围6.2~6.5,污染物最大日平均值分别为:石油类0.56mg/L、化学需氧量215 mg/L、生化需氧量36 mg/L、悬浮物144 mg/L、挥发酚0.064 mg/L、动植物油3.88mg/L、色度8倍、总氮117 mg/L、氨氮52.4 mg/L、氯化物1.52×103 mg/L、磷酸盐0.452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2mg/L。
★6污水总排口中pH值范围7.1~~7.3,污染物最大日平均值分别为:石油类0.28mg/L、化学需氧量17 mg/L、生化需氧量3.1mg/L、悬浮物11 mg/L、挥发酚<0.01mg/L、动植物油<0.06mg/L、色度1倍、总氮4.77mg/L、氨氮1.29 mg/L、氯化物134 mg/L、磷酸盐0.19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05mg/L。污水总排口中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动植物油、色度、总氮、氨氮、氯化物、磷酸盐污染物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要求,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9.3.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范围61.8dB(A)~64.3 dB(A),夜间噪声范围52.3dB(A)~54.2 dB(A),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9.3.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废水排放总量为COD:1.44t/a,未超出环评中总量要求。

10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调查

10.1初期雨水和消防废水收集措施

本项目初期雨水(15min)和消防废水的收集处理均依托全厂,全厂初期雨水(15min)和消防废水统一设置一套收集系统,由雨水管道、雨水收集池(9100m3)和切换阀门组成。雨水收集池容积满足厂区同时发生2次火灾及15min内厂区初期雨水总量要求。初期雨水(15min)和消防废水经暗沟式雨水管道自流至雨水收集池,经在线检测合格后方可排入市政雨水系统,不合格的水由泵提升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建设事故废水收集池,收集事故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13000m3

10.2事故通风系统

按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中5.4.1项的要求,为防止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在排风管路上设置事故通风装置。

10.3罐区围堰

本项目设液碱、氯磺酸和盐酸储罐,储罐地面已做防渗,且罐区四周设置0.2m高的围堰,一旦发生泄漏可将泄露液全部收集在围堰内。罐区地面防渗说明见附件7。

10.4尾气泄漏自动报警装置

本项目生产车间设有可燃气体探测器、尾气泄漏自动报警装置。

10.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17年11月16日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编号:210117-2017-023-H,《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8。

11验收监测结论

11.1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11.1.1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金刚烷胺车间胺化岗位排气筒出口氨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金刚烷胺车间成盐岗位排气筒出口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硫糖铝车间磺化岗位排气筒中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硫糖铝车间中和蒸馏岗位排气筒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硫糖铝车间铝化剂岗位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周边氯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11.1.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中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动植物油、色度、总氮、氨氮、氯化物、磷酸盐污染物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要求,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11.1.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11.1.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蒸馏残液、沉降池废渣、过滤废渣、脱色废炭、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等,无含氯固废产生。蒸馏残渣、沉淀废渣、过滤废渣、脱色废炭及原料内层废包装物等均属危险废物,暂存A100地块的危险废物暂存场,依托厂区现有焚烧炉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11.2结论

综上,本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动。根据2019年4月7日-8日对本项目的调查监测表明,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网站首页 | 了解凯发k8一触即发 | 新闻资讯 | 产品中心 | 投资者关系 | 人力资源
主办单位: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辽)-非经营性-2018-002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