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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浏览:8735 次
1. 项目概况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由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941.05万元建设,其中环保投资84.5万元。 本项目为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位于沈阳经
1.项目概况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由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941.05万元建设,其中环保投资84.5万元。
本项目为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由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941.05万元开发建设。本项目为异地搬迁改造项目,达产后生产氨酪酸200t/a,SD银盐 1.5t/a,吠塞米5t/a,VA酸0.3 t/a。项目采用化学合成工艺制药,搬迁前后生产工艺、规模保持不变。项目供水由沈阳化学工业园区统一供给。项目排水、供电、供气、供暖、仓库、罐区、办公区、中央化验室、循环水站、污水处理厂、纯化水制备等设施依托现有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3年4月编制了《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4月22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沈环保审字[2013]056号。该项目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2015年7月主体竣工,2018年6月进行调试。
我公司于2019年2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验收监测方案;2019年3月17日至18日,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方案确定的内容,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管理检查和现场验收监测,根据检查和监测结果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2;
(8)《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2018.2.5;
(9)《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附件2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环评[2018]6号,2018.1.29。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制药》(HJ792-2016),环境保护部,2016年7月1日;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2018.5.16。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3.4;
(2)《关于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13.4.22,沈环保审字[2013]0056号。
3.项目建设情况
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区,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建设性质:异地搬迁改造
建设内容:生产楼及其环保辅助设施
总投资:1941.05万元
验收范围及内容: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新建生产厂房、氨酪酸、SD银盐、呋塞米和VA酸生产工段的生产装置及配套的环保措施和依托辅助工程。
3.2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氨酪酸、SD银盐、呋塞米工段位于新建103厂房,VA酸工段位于126C厂房的三层。
3.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异地搬迁改造项目,新建生产厂房、氨酪酸、SD银盐、呋塞米和VA酸生产工段的生产装置及配套的环保措施和依托辅助工程。
项目生产厂房已建设完成。
3.4公用项目
本项目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热、给水、排水等工程,均依托东药新厂区现有公用工程。
(1)供电
本项目供电依托东药厂区66 kV变电所,东药厂区用电由化工园供电网提供,供电目前已接入东药厂区,满足本项目要求。
(2)供热
本项目冬季供暖依托东药厂区E200地块蒸汽凝水回收换热系统供给,供热管线目前已建设完成,并铺设到本项目地块,满足本项目要求。
(3)给水
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依托东药厂区E200区块的自来水系统供应;消防用水依托东药厂区消防水供水系统供应;东药厂区用水由化工园自来水管网统一供应,东药全厂供水系统已建成,并已接入本项目地块,满足本项目供水要求。
(4)排水
本项目排水依托东药综合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出水排入化工园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东药综合污水处理站设计污水处理能力70000 m3/d,其中一期已建设完成,处理规模为20000m3/d,依托的污水处理项目属于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污染治理(一期)工程内容,已于2018年3月30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能够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量需求。
(5)固体废物库
危险废物暂存103厂房生产车间的暂存库进行日清,运至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污染治理项目(一期)建设的危险暂存库(3000m2)。
3.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与环评时期一致。
3.6生产工艺
    此部分涉密不予公示。
3.7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在实际建设中部分内容有所变动。
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规模、生产装置及工艺未发生变动,项目未产生新增污染物。VA酸装置生产位置有所调整,依托厂房在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范围内,且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废水均质池实际建设容积大于环评时期要求,且能够依托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有效处置后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置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排放标准;固体废物能够依托全厂进行有效处置。按照《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附件2制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上述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变化内容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4.环评中各项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环评报告中要求:
项目生产废水进入车间内设置的1个容积200m3污水收集池内均质后,送到全厂污水处理厂高浓废水池集中处理。项目冷却水等均由全厂冷却水站供应,本项目使用后,仍回到全厂冷却水系统,定期统一排污,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排放系统排入全厂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冷却水及生活污水入低浓度废水池进行处理。
现场实际落实情况: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系统。
生产废水进入低浓污水均衡池,再经厂区排水管进入综合污水处理厂高浓度废水池处理;实际氨酪酸103厂房低浓度均质池为240m3,VA酸利用126C厂房容积为100m3的均质池,再由管道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厂高浓度废水池处理;依托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000m3/d,总厂区污水处理站的一期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排水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可行。依托的污水处理项目属于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污染治理(一期)工程内容,已于2018年3月30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见附件4。
4.1.2废气
环评报告中要求:
(1)有组织排放
本工程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氨酪酸工艺中消化反应排放的氨气;SD 银工艺中中和反应排放的氨气;VA 酸工艺中浓缩、洗涤、干燥、氧化银回收过程排放的氯仿(以非甲烷总烃计)、甲醇和氮氧化物。
尾气吸收及排放方式:本工程四个产品在同一个厂房内生产,各废气污染物为间断性排放,厂房内所有排气进入屋面五台废气净化塔,采用1级水喷淋吸收(去除效率50%)+1 级活性炭纤维膜(去除效率50%)两步处理,总净化效率大于70%,由排气筒排空,风量约12500m3/h,排气筒高30m,活性炭纤维膜每年更换一次,以保证净化效率。
(2)卫生防护距离
经计算,氨无组织排放量计算卫生防护距离为3m,取较大值并计算级差后卫生防护距离应设置为50m。甲醇无组织排放量计算卫生防护距离为1m,取较大值并计算级差后卫生防护距离应设置为50m。因此,本项目生产装置区域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现场实际落实情况:
(1)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氨酪酸工艺中消化反应排放的氨气;SD银工艺中中和反应排放的氨气;VA酸工艺中浓缩、洗涤、干燥、氧化银回收过程排放的甲醇、氮氧化物及氯仿(以非甲烷总烃计)。
本项目氨酪酸、SD银盐、呋塞米工段产品在同103厂房内生产,废气污染物为间断性排放,厂房内所有排气进入两台废气净化塔,采用水喷淋吸收,由2根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风量分别为42200m3/h和80000m3/h。VA酸位于的126C厂房尾气吸收及排放方式为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31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风量为10000m3/h。
(2)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生产装置区域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车间100m范围内为厂区内,没有居民和其它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4.1.3噪声
环评报告中要求:
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机泵等设备运转噪声,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高效的设备;
(2)压缩机安装在机房内,安装时设减振基础,进、出口等管道连接处采取软连接的方式;
(3)机泵等产噪设备均应设减振基础,管道连接处采取软连接的方式。
现场实际落实情况:
噪声治理主要设施为:各泵类均安装在封闭的车间内,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安装时设置了减振基础,进、出口等管道连接处采取了软连接的方式。
4.1.4固体废物
环评报告中要求: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母液残渣、过滤残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医药废物(HW02);一般废物为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送厂内焚烧炉处理(焚烧炉已另行环评,并通过环保审批),焚烧炉设计焚烧量20t/d(7300 t/a),入炉废物为精细化工行业的釜残、高浓度母液、不可生化废水,本工程排放的母液残渣、过滤残渣(不含氯)满足入炉要求。
 废活性炭纤维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
 含银废液委托沈阳振兴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
 生活垃圾统一集中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
 各类危险废物在车间外的暂存库暂存,危废在焚烧车间建成前委托沈阳振兴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和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焚烧车间建成后定期交东药集团总厂危险废物焚烧车间处理。
现场实际落实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废气处理系统中只产生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纤维膜不产生,因此不再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含银废液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母液残渣、过滤残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医药废物(HW02);危险废物暂存生产车间的暂存库进行日清,运至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污染治理项目(一期)建设的危险暂存库(3000m2),定期依托依托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污染治理项目(一期)建设的焚烧车间处理,焚烧车间依托项目已于2018年3月30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焚烧产生的灰渣委托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一般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4.2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的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主要设施如下:
(1)在生产车间设置紧急淋浴和洗眼器,并加以明显标记,在装置区设置救护箱。主要岗位设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2)禁火区均设置明显标识牌;凡容易发生事故及危害生命安全的场所以及需要提醒人员注意的地点,均按标准设置各种安全标识。
(3)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高压水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
(4)在车间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随时监测操作环境中可燃气体的浓度,报警信号映入主控室,以便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保证安全。
(5)各原料罐及反应罐等均配备性能良好的液面显示和压力指示装置。当储罐出现液面过限和超压时,能自动报警,同时自动连锁切断进料罐门,避免出现由于灌满冒顶及超压引起的爆管(罐)泄漏事故。
(6)厂区内设有消防水池,消防用水依托厂区现有消防水池储水。厂区现有2个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均为1000m3,能够满足消防用水的需求。消防供电为双回路供电。
(7)本项目事故污水最大量为3000m3。事故废水依托厂区事故池(因一期项目排水量未达到设计水量,事故池计划与二期污水处理场同步建设,其功能暂由已建设的53973m3调节池闲置池格替代)。
(8)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沈阳市环保局化工园环保办公室备案,备案编号210117-2017-023-H。2017.11.16。
(8)依托厂区三级防控体系,即围堰+事故池+排水切换装置,能够实现将污染控制在厂区内的目的。具体如下:
一级防控措施:罐区均设有围堰,生产厂房的交通入口、检修通道处均设有梯形缓坡,确保发生事故时消防污水及泄漏物料控制在围堰、厂房范围内,经污水管网进入到事故池中。
二级防控措施:建设“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设有污水总排口1个、雨水总排口1个。雨排口设有切换阀门,切换阀门能够将雨排系统中的初期污染雨水及事故污染雨水截留至污水系统。雨排系统中的污水能够自流至污水系统,不需要设置机泵。
三级防控系统:厂区设有总容积为53973m3调节池闲置池格替代事故池,用于事故污水的缓冲及储存。事故污水三级防控方案见图4.2-1。
4.2.2 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的废水、废气排放口已规范化,依托的全厂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装置。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环保投资内容主要包括大气治理、废水治理、噪声治理、环境监理等,建设项目环保投资明细,本项目实际环保投资84.5万,占项目总投资1941.05万的4.4%。
5.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与建议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的建设既有利于建设单位的发展,又能促进和带动当地相关行业的发展,工程选址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相协调,符合开发区环境规划要求。建设项目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环保对策建议,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可行。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你单位报送的《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关于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沈环评估书[2013]29号)收悉,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沈西六东路29号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区E400地块。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575m2,总建筑面积4725m2。本项目为异地搬迁改造项目,达产后生产氨酪酸200t/a,SD银盐1.5t/a,呋塞米5t/a、VA酸0.3t/a。项目采用化学合成工艺制药,搬迁前后生产工艺、规模保持不变。项目建设一座3层生产厂房、1座200m3废水均质池。
项目供水由沈阳化学工业园区统一供给。项目排水、供电、供气、供暖、仓库、罐区、办公区、中央化验室、循环水站、污水处理厂、纯化水制备等设施依托现有公辅项目及环保项目。
项目劳动定员90人,每日24小时连续生产,采用四班三运转制,年生产8000小时。总投资1941.05万元人民币。
二、报告书内容全面,评价依据充分、标准选用正确,提出的环保对策和措施可行,主要结论基本可信。
项目在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的情况下,同意项目实施。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废水处理依托厂区异地搬迁改造项目污染治理项目中的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车间内设置生产废水收集均质池,均质后送到全厂污水处理厂高浓废水池集中处理;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送到全厂污水处理厂低浓废水池集中处理。
高浓度废水经污水处理厂的厌氧生物处理,再进行好氧处理后,与低浓度污水一并再进行复合好氧处理或直接达标排放;低浓度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水解酸化、复合好氧工序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包括氨气、甲醇、乙醇、氯仿、氮氧化物、二氧化碳。
氨酪酸工艺中消化反应排放的氨气(含乙醇、CO2)SD银工艺中中和反应排放的氨气,维生素A酸工艺中浓缩、洗涤、干燥、氧化银回收过程排放的甲醇、氯仿及氮氧化物分别经引风机引入五套废气净化塔进行单独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统一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净化塔采用1级水喷淋吸收+1级活性炭纤维膜两步处理,活性炭纤维膜定期更换保证处理效果。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氨气、甲醇。经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选取低噪声设备,将主要产噪设备置于厂房内,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含银废液、废活性炭、母液残渣、过滤残渣、生活垃圾等,含银废液、废活性炭、母液残渣、过滤残渣等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试生产前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新厂区焚烧炉建成运行后,可焚烧的废物依托厂区焚烧炉处置。
5、为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对生产车间采取防渗处理。
6、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要文明施工,原材料要有序堆放,现场四周要设置挡板和围栏,对产生的扬尘和噪声要有防治措施,不能给周围环境带来影响,施工时间早6时-22时。
7、项目运营过程存在着一定的环境事故风险,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四、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我局提出试生产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使用。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在施工期应委托环境监理部门开展环境监理工作,落实环境监理方案和资金,监理单位定期报告环境监理情况,建设单位在验收时须向我局提供环境监理报告。
5.3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6.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水
本项目排水进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废水中总银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表1限值,其它污染物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
6.2废气
工艺废气中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工艺废气中甲醇、非甲烷总烃及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折算浓度限值。
6.3噪声
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沈环保[2017]613号)规定,沈阳化学工业园属于3类噪声标准适用区,噪声按3类区标准执行。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7.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环评内容及实际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验收监测方案。
7.1 废水
在厂区污水总排放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1#。
7.2
(1)有组织废气
(2)无组织废气
7.3 噪声
在现有厂区厂界四周外1米处设置4个监测点位(1#~4#)。
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8.2人员能力
所有参加监测人员均已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上岗培训并颁发相应职位上岗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8.3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等的要求进行。并采集10%的平行样。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流量校正,采样前进行现场检漏。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HJ 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监测仪器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校验,采样和分析过程严格按照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进行。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氨酪酸、SD银、呋塞米生产装置的运行负荷为80%,VA酸生产装置的运行负荷为85%,运行期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稳定,该项目生产工况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日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要求。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9.2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9.2.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放口pH为6.72~6.94,COD50~58mg/L、氨氮1.67~1.81mg/L,悬浮物12~18mg/L,总氮7.24~7.45mg/L,废水污染因子均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要求。满足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进水指标。银未检出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表1限值要求。
9.2.2废气
9.2.2.1有组织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的结果,1#氨酪酸生产线30m高排气筒氨的最高排放量为0.39kg/h;2#氨酪酸生产线30m高排气筒氨的最高排放量为0.078kg/h,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3#维A酸生产线31m高排气筒污染物氮氧化物未检出;甲醇最高排放浓度为11.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0kg/h;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42.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3kg/h。
氮氧化物、甲醇及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
因为排气筒高度为31m,处于标准列出的两个值之间,因此其执行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内插法计算,即Q=Qa+(Qa+1-Qa)(h-ha)/(ha+1-ha
Q氮氧化物=4.4+(7.5-4.4)×(31-30)/(40-30)=4.71kg/h;
Q甲醇=29+(50-29)×(31-30)/(40-30)=31.1kg/h;
Q非甲烷总烃=53+(100-53)×(31-30)/(40-30)=57.7kg/h。
对照监测结果可知,氮氧化物未检出、甲醇和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速率均满足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折算后排气筒高度各污染物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
9.2.2.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氨上风向浓度最大值为0.35mg/m3,下风向浓度最大指为1.48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甲醇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9.2.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昼、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9.2.4污染物总量核算
按照废水排放量152.23t/d,年运行330天计算,年废水排放量为38057.5t/a。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区污水总排口COD排放浓度为54.3mg/L,氨氮排放浓度为1.73mg/L。废水进入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前的COD排放总量为2.728t/a,氨氮的排放总量为0.869t/a。实际排放量低于其数值,没有超标。
10.验收监测结论
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评相符,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2、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了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认真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验收监测结果可以反映正常排污状况。
4、本项目已落实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
从监测结果来看,厂区污水总排放口pH、COD、氨氮、悬浮物、总氮均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要求;银ND(<0.03)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87-1996)表1限值要求。
(2)废气
  从监测结果来看,有组织废气103车间的2根30m高排气口和126C车间1根31m高排气筒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氨满足《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3)噪声
从监测结果来看,厂界四周的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氨酪酸建设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初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建设单位加强运行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因子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建议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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