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2019年产品资料印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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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2019年产品资料印刷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2019年产品资料印刷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质量标准:符合纸张A类
6.计划工期:一年(365个日历日)
7.招标范围:单页 折页 装订册 纸袋 爆炸贴 孕周盘 插卡 日记本 价签 插卡 磷霉素钠日记本等纸质印刷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经年检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金要求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接受联合体。)
4.根据公司相关要求,同时也为每个投标单位提供公平、公正的招标环境,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须填写承诺书(格式附后)。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专业资质:印刷厂需要有专业的四色以上海德堡印刷机至少一台、能开具16%增值税发票、有专业的设计工作室、专业设计师、会使用PS、CDR、AI、WORD、ppt相关设计软件。
6.有专业防潮库房(四面不漏);货物的运输应符合交通、环保、城管等部门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印刷厂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和防破损 装卸等要求的外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凯发k8一触即发指定地点。
7. 同一法人、同集团下属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参标。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02月13日-2019年02月17日17时(工作日8:30-12:00, 13:00-17:00)。
2.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1)现场报名,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书为原件。
(2)电话报名,邮寄证明材料,承诺书为原件;电子邮件发送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投标时将承诺书原件交给发包人。
3.发包单位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单位需缴纳招标服务费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000元人民币。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无息)。
4.报名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凯发k8一触即发办公楼8楼制剂市场部
5.招标服务费用额度:人民币伍百元整(¥500元),售后不退不换。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东药集团一药总更楼二楼
五、联系方式
发包人: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联系人:刘广波
电 话:024-25806531
手 机:13842027098
E-mail: 6kfk@163.com
邮 编:110027
1. 招标标书款500元
账 户名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账 号:11051000000656252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沈阳大东支行
开户行联行号:304221041326
2.招标保证金6000元
账 户 名: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账 号:11051000000656252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沈阳大东支行
开户行联行号:304221041326
2.汇款时间: 2月14日-2月15日,工作日上午12点前。
注:标书款和保证金一定要分开汇款,否则无效。
审计监察部监督电话:024-25806514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2日
承 诺 书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产品资料印刷采购项目,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招标,理解并接受贵司的开、评、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招标过程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列入贵司黑名单,取消投标资格三年等),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