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单项评估报告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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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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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是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对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问题、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石化化工产
1. 概述
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是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对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问题、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石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75号)文件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辽宁唐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危险化学品品种、工艺流程、周边居民情况等进行调查,按现有危险化学品品种对应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进行评价,特编写此评估报告。
2. 企业基本情况
2.1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生产地址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位于沈阳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理坐标为北纬41.730394,东经123.163176。厂区东临细河九北街,距厂区东南方向20m为前马村,距厂区正南方向900m为林台村,距厂区东北方向500m为后马村,北邻沈西六东路,隔路为物流园及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距厂区北侧方向870m为三牤村,厂区西南侧为普利司通(沈阳)轮胎有限公司新厂区。2.3占地面积
项目占地面积为881926.03m2。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比较,厂区平面未发生变化。厂区已经建成并投产的生产车间有磷霉素系列产品建设工程(1041a厂房、1041b厂房、1323厂房、1043厂房)、左卡尼汀系列产品建设工程126厂房(含126厂房a、126厂房b、126厂房c(部分))、氨酪酸建设工程103厂房Ⅱ、脑复康建设工程103厂房Ⅰ(含103储罐区、103泵房和配电室)、卡前列甲酯建设工程125厂房、磷霉素氨丁三醇建设工程1041-b厂房南翼1-6轴1-4层、金刚烷胺/硫糖铝/金刚乙胺建设工程1181厂房和122(硫糖铝)厂房、肉碱王建设工程、仓储系统、生产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等。厂区目前生产许可范围为盐酸、3-氯-1,2-丙二醇,盐酸、3-氯-1,2-丙二醇均为药品生产工艺过程的副产品,盐酸为磷霉素系列产品生产过程中酯化和水解过的副产物,3-氯-1,2-丙二醇为左卡尼汀系列产品生产过程中环氧拆分的副产物。盐酸生产位于厂区1041a厂房,3-氯-1,2-丙二醇生产位于厂区126a厂房。
2.4职工人数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定员为2600人。2.5主要生产装置及工艺
2.5.1主要生产装置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装置为反应釜、精馏釜、过滤器、粉碎机、料泵、离心机、冷凝器、烘箱等。2.6.3生产工艺
2.6.4污染因子筛选
本次评估识别的污染因子与环评一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氯化氢、甲苯、甲醇、非甲烷总烃、甲醛、苯、二氯甲烷、丙酮、氨等。3.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评价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及现行有关国标中卫生防护距离的定义: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民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进一步解释为: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3.1与国家已经颁布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比较
截止到目前,国家已经颁布的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见表3-1。表3-1国家已经颁布卫生防护距离表
序号 | 标准名称 |
对比情况 (本项目是否列入该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
1 | 《电视塔电磁辐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9175-88) | 未列入 |
2 | 《炼铁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60-1989) | 未列入 |
3 | 《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59-1989) | 未列入 |
4 | 《铜冶炼厂(密闭鼓风炉型)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57-1989) | 未列入 |
5 |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 | 未列入 |
6 | 《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 18055-2000) | 未列入 |
7 | 《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81-2000) | 未列入 |
8 | 《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70-2000) | 未列入 |
9 | 《缫丝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80-2000) | 未列入 |
10 | 《内燃机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74-2000) | 未列入 |
11 | 《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72-2000) | 未列入 |
12 |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83-2000) | 未列入 |
13 | 《石油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GB 8195-2011) | 未列入 |
14 | 《煤制气业卫生防护距离》 (GB/T 17222-2012) | 未列入 |
15 | 《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GB11661-2012) | 未列入 |
16 | 《烧结业卫生防护距离》(GB11662-2012) | 未列入 |
17 | 《动物胶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GB 18079-2012) | 未列入 |
18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GB18068.1-2012) | 未列入 |
19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2部分:石灰制造业》(GB18068.2-2012) | 未列入 |
20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3部分:石棉制品业》(GB18068.3-2012) | 未列入 |
21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4部分:石墨碳素制品业》(GB18068.4-2012) | 未列入 |
22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烧碱制造业》(GB18071.1-2012) | 未列入 |
23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3部分:硫酸制造业》(GB18071.3-2012) | 未列入 |
24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6部分:硫化碱制造业》(GB18071.6-2012) | 未列入 |
25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7部分:黄磷制造业》(GB18071.7-2012) | 未列入 |
26 |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8部分:氢氟酸制造业》(GB 18071.8-2012) | 未列入 |
27 | 《造纸及纸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纸浆制造业》(GB 11654.1-2012) | 未列入 |
28 | 《合成材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聚氯乙烯制造业》(GB 11655.1-2012) | 未列入 |
29 | 《合成材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6部分:氯丁橡胶制造业》(GB 11655.6-2012) | 未列入 |
30 | 《肥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氮肥制造业》(GB 11666.1-2012) | 未列入 |
31 | 《肥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2部分:磷肥制造业》(GB 11666.2-2012) | 未列入 |
32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GB18075.1-2012) | 未列入 |
33 | 《农副食品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GB18078.1-2012) | 未列入 |
34 | 《纺织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GB18080.1-2012) | 未列入 |
35 | 《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皮革鞣制加工业》(GB 18082-2012) | 未列入 |
3.2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核算
根据项目历年环境影响报告,报告中核算的各车间卫生防护距离见下表。表3-2 本项目各车间卫生防护距离汇总
项目 | 无组织排放单元 | 污染物 | 卫生防护距离 | 卫生防护距离内是否有居民等敏感点 |
磷霉素产品 | 磷霉素车间 | 氯化氢 | 100m | 无 |
甲苯 | ||||
污水处理工程 | 焚烧炉、危险废物存放场 | 氨、硫化氢等 | 800m | 无 |
氯霉素产品 | 氯霉素车间 | 甲醇 | 100m | 无 |
非甲烷总烃 | ||||
储罐区 | 甲醇 | 100m | 无 | |
甲醛 | ||||
非甲烷总烃 | ||||
黄连素产品 | 黄连素车间 | 甲醇 | 100m | 无 |
氯化氢 | ||||
氨 | ||||
苯 | ||||
非甲烷总烃 | ||||
罐区 | 甲醇 | 100m | 无 | |
氯化氢 | ||||
非甲烷总烃 | ||||
Vc产品 | Vc车间 | 非甲烷总烃 | 50m | 无 |
丙炔醇产品 | 丙炔醇车间 | 氨 | 100m | 无 |
甲醇 | ||||
卡前列甲酯产品 | 卡前列甲酯车间 | 二氯甲烷 | 100m | 无 |
丙酮 |
3.2.1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实际情况
辽宁唐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现状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4.主要结论
根据《关于沈阳化学工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对规划方案的调整意见:工业区内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要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卫生防护距离为1.5公里,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在沈阳化学工业区所设置的1.5公里范围内,因此满足规划环评中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查,现状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因此,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