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k8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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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k8一触即发原料药生产基地污染治理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03.26        浏览:9315 次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监测报告 1 验收项目概况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性质为异地改造,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细河经济区沈阳化学工业园

1 验收项目概况

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性质为异地改造,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细河经济区沈阳化学工业园内东药集团原料新厂区。
随着沈阳市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东药集团下属的凯发k8一触即发主体生产厂区周围已被陆续新建的居民区所包围,现状用地已被规划为商业用地,企业的生存发展与周围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并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东药集团制订了整体搬迁改造计划。根据计划安排,东药集团将现有各厂区原料药生产线整体搬迁至沈阳西部的化学工业园区。本项目开工时间2011年4月,2016年12月竣工,目前项目已建成并运行,项目总投资27176万元,环保投资1880万元。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10年12月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6月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沈环保审字[2011]187号。
受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了本项目的验收工作小组,本项目验收工作正式启动。2018年3月12日,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结合环评及批复等相关资料编制了验收检测方案。2018年3月16-17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现场检查、检测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2 验收依据

(1)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2)参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22日;
(3)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年11月20日;
(4)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污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2月;
(5)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污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环保审字[2011]187号。

3 本次阶段内容及工程建设情况

3.1本次阶段验收内容

根据环评批复内容包括综合污水处理站、焚烧炉、固废存放场。综合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能力为7×104m3/d,分三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设计能力2.0×104m3/d,二期设计能力2.0×104m3/d,三期设计能力3.0×104m3/d。
本次验收内容为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焚烧车间、固废存放场。其中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阶段性验收,本次对其实际处理能力1.0×104m3/d进行验收;固废存放场包括固体及半固体废物储存场地、液体废物储存场地及垃圾房(一般固体存放场地),垃圾房已建成未投入使用,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3.2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内东药集团原料新厂区。地理位置见图3-1。

 
 

本项目平面布置包括: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本次验收能力1.0×104m3/d)、焚烧车间、废物存放场,本项目平面布置见图3-2、3-3。
 
图3-1 项目地理位置图

3.3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有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能力2.0×104m3/d,本次验收能力为1.0×104m3/d、焚烧车间、固体废物存放场。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200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271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7.2%。
本项目员工依托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有人员,不新增工作人员。综合污水处理站和固废存放场全年365天运行,焚烧炉全年300天运行。
本项目组成详见表3-1,主要建构筑物详见表3-2,设备详见表3-3和表3-4。
3-1                            项目组成表
工程类别 项目名称 环评情况 备注 实际建设情况
主体工程 污水处理站 1座,总处理能力为7×104m3/d,其中一期2.0×104m3/d,二期2.0×104m3/d,三期3.0×104m3/d 新建 一期设计能力2.0×104m3/d,本次验收为1.0×104m3/d
焚烧车间 1台,焚烧处理能力20t/d 新建 与环评一致
固废存放场 固体及半固体废物储存场地1处,总占地面积3700m2;液体废物存储池1处,总占地面积3000m2,共设4个2000m3储池 新建 固体及半固体废物储存场占地3000 m2,液体废物存储池总占地面积800m2,共设5个800m3储池,
辅助工程 综合楼 1座,建筑面积2500 m2 新建 实际建筑面积2533.63m2
公用工程 供电系统 1座10KV高压变电所,2座装置变电所 新建 与环评一致
供热系统 采暖热源由厂区蒸汽凝水回收换热系统供给;一般生产用汽由沈西热电供给;鼓风-汽轮机组用高压蒸汽由企业自备燃煤锅炉供给(另行环评) 依托 与环评一致
给水系统 生产用水由厂区1座5000 m3蓄水池及配套水泵等设施供给;生活用水由厂区1座生活蓄水池供水系统供给;循环水由厂区E200区块循环水系统供给 依托 与环评一致
排水系统 全厂排水管网采用分流制,浓污水由污水泵分别提升上管架,酸碱水和清污水直埋排至本项目污水处理站 依托 与环评一致
环保工程 生物除臭系统 4套,废气处理能力80000m3/h 新建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在3号除臭间建设1套除臭装置,处理能力5000 m3/h
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 1套,废气处理能力1600m3/h 新建 与环评一致
 
表3-2                                 实际建构筑物表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1 低浓度废水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 569.16m2
2 调节池(含事故池) 99.5×57.1×9.5 m
3 一级厌氧水解反应池(ABR) 56.3×33.5×12 m
4 一级好氧生化池(CASS) 71.8×38.8×7.4 m
5 二级好氧生化池(CASS) 71.8×38.8×7.4 m
6 雨水贮池 56×32×6m
7 污泥浓缩及配泥井 D=16 m,H=3.7 m
8 综合楼 2533.63 m2
9 鼓风机及变电所 1439.1 m2
10 三号除臭间 36×15 m
11 污泥脱水间 27×15 m
12 固体及半固体废物储存场 3000 m2
13 液体废物储存池 800 m3(共5个)
 
3-3                              焚烧车间实际主要设备表
序号 系统名称 分项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台)
1 预处理系统 蓝式过滤器 DN600 2
2 化料池 2000×2000×1500mm 2
3 进料系统 黏废输送泵 0.5m3/h 1
4 高低热值废液进料泵 4m3/h 2
5 行吊抓斗 H=24m 2
6 焚烧系统 回转窑 Φ2800( 筒体外径)×11000mm 1
7 二燃室 Φ3400(筒体外径)×17000m 1
9 捞渣机 2300mm×800mm 1
10 输灰机 3080×300mm 1
11 引风机 Y9-19-12.5-ANO13.5D 1
12 鼓风机 9-19NO10D 1
13 余热利用系统 余热锅炉 QC10.8/1125-3.5-1.6/260 1
14 急冷塔 ɸ2500(净空内径)×13500mm(总高) 1
15 尾气净化装置 布袋除尘器 LCDM600 1
16 洗涤塔 16000Nm³/h  
17 吸附塔 Ø2.3×12.0m 1
18 压缩空气系统 Φ1,800×3900mm 1
19 碱液输送泵 0~240L/H 2
20 消石灰活性炭添加系统 2.2KW 1
 

表3-4                              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实际主要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台/套)
1 潜水排污泵(隔爆) WQB333-14-30 2
2 潜水排污泵(隔爆) WQB83-14-7.5 2
3 立式排污泵 WL104-17-15 8
4 立式排污泵 WL63-17-7.5 4
5 立式排污泵 WL104-15-7.5 8
6 立式排污泵 WL63-15-7.5 2
7 潜水排污泵(出水泵) WQ70-7-5.5 4
9 潜水排污泵(出水泵) WQ50-7-3 1
10 立式排污泵 WL50-15-5.5 6
11 潜水排污泵(移动式) WQ10-18-2.2 4
12 潜水排污泵(污泥回流) WQ240-10-15 10
13 潜水排污泵(剩余污泥) WQ50-23-7.5 6
14 潜水排污泵 WQ140-16-15 4
15 潜水推流搅拌机 QJB4/4-1600/2-51 24
16 潜水推流搅拌机 QJB5.5/4-1800/2-48 12
17 潜水推流搅拌机(高速) QJB4/6-400/3-980 8
18 中心传动浓缩机 NC-16 1
19 砂水分离器 XSF-260 2
21 固液分离机 XGC-1500 2
22 钢制沉砂罐 XCS-2.13 4
23 垂直提升旋转滗水器 BSX-700 4
24 垂直提升旋转滗水器 BSX-900 4
25 双向铸铁软密封圆闸门 MXY-400 10
26 双向铸铁软密封圆闸门 MXY-1600 8
27 双向铸铁软密封圆闸门 MXY-200 16
28 双向铸铁软密封圆闸门 MXY-300 8
29 双向铸铁软密封方闸门 MXF-1600*800 4
30 双向铸铁软密封方闸门 MXF-600*600 12
31 双向铸铁软密封方闸门 MXF-1200*800 8
32 双向铸铁软密封方闸门 MXF-800*800 1
33 离心鼓风机(电拖) Q=500Nm3/min 2
34 污泥脱水机 叠螺污泥脱水机300kg-DS/h 2
35 污泥脱水机 超高压弹性压榨机1100kg-DS 1
36 加药系统 -- 1
37 数据采集及监控系统 -- 1
38 电视监视系统 -- 1
39 pH计 -- 28
40 电磁流量计 -- 14
41 溶解氧测定仪 -- 16
42 氧化还原电位仪 -- 8
43 液位计 -- 18
44 污泥界面仪 -- 17
45 轴流风机 -- 54
46 反冲洗风机 Q=25m3/min  H=10m 4
47 除臭装置 5000m3/h 1
 

3.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3.4.1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详见表3-5。
3-5                           原、辅料材料
序号 名称 消耗量(t/a) 来源
1 液碱 2094 外购
2 泡敌 4.2 外购
4 PAM 2 外购
 
 
3.4.2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主要能源消耗情况见表3-6。
     3-6                              主要能源能源消耗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年消耗量 单位 来源
1 生活用水 饮用水 9125 t/a 化学工业园
2 生产用水 工业 167380 t/a 化学工业园
3 工业 8202363 Kw·h/a 化学工业园
4 蒸汽 0.8MPa 10666 t/a 沈西热电厂
 
 

3.5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维修清洗用水、洗涤塔用水、设备冷却循环水补水等,给水由沈阳化学工业园区管网供给。生活用水水量为25t/d;生产用水514.6t/h,故本项目总用水量为539.6 t/d。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维修清洗污水。全厂排水管网采用分流制,最终排入综合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水平衡图见图3-4。

图3-4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d

 3.5生产工艺
3.5.1污水处理厂一期工艺流程简述:
根据水质污染程度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处理,将生产排放的有机污水分解为低浓度污水和高浓度废水;生产车间实施预处理并收集。
污水经过沉淀分离去除易沉的悬浮颗粒物后,进入调节池均衡水质、水量,同时要在该池内增设加药装置,调整废水pH值和营养结构,该池内设有搅拌装置。
废水生物处理部分采用两级四段工艺,实施串联加并联污水生物水处理的独特技术路线。首先,高浓度废水进入一级厌氧水解反应池,经深度水解处理后进入一级CASS(周期循环活性污泥法)好氧生物池;之后,经过两段生物处理的高浓度废水与低浓度废水混合,再进入二级CASS好氧生物池,处理后废水达标排放。
本次验收内容为红色部分,污水处理(一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3-5。

 
3.5.2焚烧系统工艺流程简述:
危险废物先进行浓缩等预处理,然后经密闭的传输系统自动传输系统自动传输入炉,有机废弃物在1100~1300℃高温下充分燃烧,分解成各种气体;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通过有机热载体炉回收利用,高温烟气则通过急冷处理,之后通过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除尘、洗涤塔和吸附塔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焚烧系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见图3-6

3-6  焚烧系统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

3.6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阶段要求无其他无重大变故。

4 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本项目自身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滤布反冲洗废水、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沼液及生活污水等,均返回本项目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化学工业园区西部二期污水处理厂。

4.1.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气体、焚烧炉烟气。
(1)恶臭气体
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的格栅井、集水池、调节池、水解池、厌氧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处理间、污泥脱水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分别收集后按功能分区送至1套采用“生物过滤”工艺除臭装置净化处理后,统一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2)焚烧炉烟气
焚烧炉的烟气,采用活性炭喷入系统、布袋除尘器、洗涤塔和吸附塔处理净化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

4.1.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风机和及泵等,本项目在设备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大功率设备都集中安装与车间有隔声装置的厂房内。噪声经墙壁隔声和距离的衰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1.4固(液)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及焚烧炉炉渣。员工生活垃圾设立密闭性固定存放点,每天清理,全部送环卫部门同意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炉炉渣属于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4.2环评环保措施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2.1 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717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880,占总投资7.2%。明细见表4-1。
4-1                           环保投资一览表
治理项目 污染防治工程、设备 环评投资(万元) 实际投资(万元) 备注
废气 生物过滤除臭系统 800 100 污水处理厂分期进行建设,一期设立一套除臭系统
焚烧尾气净化系统 130 500  
焚烧尾气在线监测系统 20 40  
噪声 消声、隔声、减震等 90 180  
绿化 新建厂房周围空地绿化 20 0  
环境风险 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器材、事故池、切换阀门等 50 100  
固废 一般废物收集外运及危险废物外委处置 10 60  
其他 废气、废水排污口规范化 10 20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20 40  
防渗措施 500 910  
施工期环境监理费用 30 30  
环保投资合计 1650 1980  
工程总投资 51690 27176  
占总投资比例(%) 3.2% 7.2%  
 

4.2.2 环评环保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防治措施及实际落实情况见表4-2。
4-2                                                 污染防治措施及实际落实情况
类型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环评要求治理措施 落实情况
废气
防治措施
污水厂 恶臭气体 化学洗涤+生物过滤 采用生物过滤,此装置安装在3号除臭间,由于3号除臭间是末端尾气处理,臭气浓度很低,故采用生物过滤
焚烧炉 焚烧尾气 布袋+脱酸+脱水+活性炭吸附,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已落实,企业已安装布袋+脱酸+脱水+活性炭吸附和在线监测系统
废水防治措施 清洗滤布 反冲污水 排入综合污水处理厂,排水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 已落实,企业废水排入综合污水处理厂,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
设备冷却 循环排污水
员工 生活污水
噪声 鼓风机房、风机房等 机泵、风机、鼓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 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已落实,企业已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其他 废气、污水排放口 排污口规范化 已落实,排污口规范化
防止污染地下水 地下水观察井 已落实,设立地下水观察井
厂区 绿化 未进行绿化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细河经济区化学工业园,项目总投资27176万元人民币。项目占地面积120000 m2,建有综合污水处理厂、焚烧车间、固体废物存放场。
2、环境影响结论分析
(1)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有机溶剂媒挥发废气、酸雾、氨气及粉尘等,经采取污染治理措施后,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经预测,甲苯下风向最大浓度分别为 0.0044mg/m3,最大占标率分别为 1.37%, 表明本项目排放的甲苯废气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及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2)废水
本项目综合污水处理厂排水通过排水管网排入拟扩建的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 限值和沈阳西 部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CODcr≤300mg/L)要求,不会对污水厂的运行带来不利影 响。
本项目设有 10752m3 的雨水收集池和 13000m3的事故池,足够容纳暴雨时的雨 水量和事故状态的消防水量、污水量,不会造成雨污水、消防废水及事故污水外溢 而直接进入浑蒲灌渠。
(2)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鼓风机、风机和机泵等,经预测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级与背景值相比变化较小;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标准对比,厂界四周均满足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排放的固体废物总量为37719.2 t/a,其中一般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73.4 t/a,送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1138.5 t/a,包括焚烧炉渣990 t/a、飞灰、废炭16.5 t/a,均委托有资质的定点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格栅渣7.3、沼渣36500,经鉴别后不是危险废物则无害化填埋或作为废料利用,是危险废物则送至大连东泰废弃物处置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以免造成二次污染。经以上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辽宁省环保厅为《关于贯彻执行环保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15]17号),结合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确定本项目本项目 SO2、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 5.46t/a 0.89t/a,满足现有总量指标要求。CODcr 排放总量在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建成后为 1806t/a、二期建成后为 4620t/a、三期建成 后为 6468t/a,前两期建成后满足现有总量指标要求;三期建成后将超过现有总量指 标要求,需向当地环境管理部门重新申请总量指标。
4、综合结论
综上所诉,建设项目是环境保护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污染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清洁生产属国内先进水平;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废水、废气和噪声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沈环保审字[2011]187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具体批复意见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全面,评价依据充分,标准选用正确,提出的环保对策和措施可行,主要结论基本可信。
二、异地改造后的东药集团原料厂区位于沈阳化学工业园一期用地内,该区地处沈阳市西南三环以外,在102国道和京沈高速公路之间,位于沈西工业走廊的东北。东药集团原料新厂区规划总占地面积192×104m2,其中,生产地块规划占地面积180×104m2,生活地块规划占地面积12×104m2,本项目位于生产地块的西北侧。
项目为东药集团异地改造项目中的环保配套工程,主要包括综合污水处理厂、焚烧车间及固体废物贮存场三部分。
1、综合污水处理厂
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7.0×104m3/d。根据产品异地改造进度分三期建设,一期设计规模为2.0×104m3/d,二期设计规模为3.0×104m3/d,三期预留处理能力为2.0×104m3/d。
由预处理系统、厌氧污水处理系统、好氧及复合生物处理系统、鼓风机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空气净化系统、自控系统等七大系统组成,并预留污水深度处理及再生回用处理部分场地。
2、焚烧车间
建设1套固体、液体免燃料危险废物焚烧系统,设计处理能力20t/d,由预处理系统、进料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尾气净化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组成,主要用于焚烧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釜残、高浓度母液及不可生化废水。
3、固体废物贮存场
固体废物贮存场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场和一般废物贮存场。
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包括:固体及半固体废物贮存场、液体废物储存池。固体及半固体废物贮存场占地面积3000m2;液体废物储存池总占地面积3000 m2,共设4个2000 m3储池。一般废物贮存场占地面积2000 m2
项目在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打达标的情况下,同意项目实施。
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滤布反冲洗废水、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沼液及生活污水等,均返回本项目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全厂排水管网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全厂污水均通过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厂如水标准后排入扩建后的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你单位应加强综合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做好日常运行记录和监测工作,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包括:综合污水处理厂的预处理系统、水解生物处理系统、厌氧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泥厌氧消化和污水厌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焚烧炉烟气等。
(1)综合污水处理厂的预处理系统、水解生物处理系统、厌氧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分别收集后送至4套除臭装置净化处理后统一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除臭装置采用化学洗涤+生物过滤工艺。
(2)污泥厌氧消化和污水厌氧处理过程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净化后送沼气锅炉燃烧,配备沼气火炬安全排空装置。
(3)产生的高温烟气,应设置急冷装置遏制二噁英的产生;焚烧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脱硫、脱水和活性炭吸附多级净化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1)项目产生的含氯釜残、母液等危险废物,送往环保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焚烧处置;项目产生的焚烧残余物、飞灰和废炭等危险废物,送往沈阳振兴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沼渣、格栅渣应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格栅渣作为一般废物无害化填埋,沼渣作为肥料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全厂危险废物在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
(3)制定全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在贮存前应进行检验,注册登记,注明危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入库日期等。
(4)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应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采取防渗、防雨等措施,贮存场地要设置明显的标志。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声源为鼓风机、风机和机泵等,应将产噪设备置于房间内,并采取减振、隔声和软连接等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是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全厂污染治理的重任,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着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应按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
(1)建设污染三级防控体系,建设雨水收集池(容积10752m3)和事故水收集池(13000 m3),设置自动监控系统和雨、污水切换装置等配套设施。
(2)沼气储罐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建立紧急事故的组织机构,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四、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林台村尚未搬迁,你单位应积极协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做好民居搬迁工作。在林台村搬迁改造完毕之前,项目不得投入试生产。
五、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执行。
六、按照《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辽环发[2007]24号)要求,该项目应委托环境监理部门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定期报告环境监理情况,建设单位在验收时须向我局提供环境监理报告。
七、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本项目应与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其他工程同时上报试生产,做好环保验收工作。
八、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九、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使用。
十、请沈阳市环保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建成后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5.3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见表5-1。
5-1                             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批复落实情况
1 废水主要包括滤布反冲洗废水、设备循环冷却排污水、沼液及生活污水等,均返回本项目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已落实,本项目废水均返回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全厂排水管网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全厂污水均通过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厂入水标准后排入扩建后的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已落实,全厂排水管网已采用雨污分流制,全厂污水均通过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厂入水标准后排入扩建后的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 应加强综合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做好日常运行记录和监测工作,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已落实,对综合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日常运行记录和监测工作,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 综合污水处理厂的预处理系统、水解生物处理系统、厌氧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分别收集后送至4套除臭装置净化处理后统一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除臭装置采用化学洗涤+生物过滤工艺。 综合污水处理厂分期进行建设,本次验收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内容,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送至1套除臭净化装置处理后统一由20m高排气筒排放,除臭装置采用生物过滤工艺。
5 污泥厌氧消化和污水厌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经脱硫净化后送沼气锅炉燃烧,配置沼气火炬安全排空装置。焚烧炉产生的高温烟气,应设置急冷装置遏制二噁英的产生。 综合污水处理厂分期进行建设,本次验收综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内容,一期不产生沼气,其余与环评一致已落实
6 焚烧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脱硫、脱水和活性炭吸附多级净化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已落实,焚烧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脱硫、脱水和活性炭吸附多级净化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焚烧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7 项目产生的含氯釜残、母液等危险废物,送往环保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焚烧处置;项目产生的焚烧残余物、飞灰和危碳等危险废物,送往沈阳振兴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沼渣、格栅渣应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格栅渣作为一般废物无害化填埋,沼渣作为肥料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同意处置。 焚烧炉车间建有液体面燃料危险废物燃烧系统,因此项目产生的含氯釜残、母液等危险废物通过焚烧炉焚烧进行处理;沼渣由循环经济产业园产生,不属于本次验收内容;格栅渣按照危废处理,企业将格栅渣通过焚烧炉焚烧处理
8 全厂危险废物在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处理管理。 已落实,全厂危险废物在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处理管理
9 制定全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在贮存前进行检验,注册登记,注明危废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入库日期等 已落实,企业已制定全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在贮存前进行检验,注册登记,注明危废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入库日期等
10 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应并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采取防渗、防雨等措施,贮存场地要设置明显的标志 已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已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采取防渗、防雨等措施,贮存场地已设置明显的标志
11 本项目的主要声源为鼓风机、风机和机泵等,应将产噪设备置于房间内,并采取减振、隔声和软连接等措施 已落实,本项目产噪设备置于房间内,已采取减振、隔声和软连接等措施
12 本项目是凯发k8一触即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全厂污染治理的重任,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着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应按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 已落实,本项目已制定环境风险营救预案,并在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化工园环保办公室进行备案
13 建设污染三级防控体系,建设雨水收集池(容积10752m3)和事故水收集池(13000 m3),设置自动监控系统和雨、污水切换装置等配套设施 未落实,因一期现阶段排水规模下降,事故池容积实际10000 m3
14 沼气储罐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建立紧急事故的组织机构,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沼气为二期建设项目产物,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15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林台村尚未搬迁,你单位应积极协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做好民居搬迁工作。在林台村搬迁改造完毕之前,项目不得投入试生产 已落实,林台村已完成整体搬迁改造;林台村搬迁改造之前,企业未进行正式生产
16 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执行 已落实,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按照环评报告中的要求进行执行
17 按照《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辽环发[2007]24号)要求,该项目应委托环境监理部门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定期报告环境监理情况,建设单位在验收时须向我局提供环境监理报告 已落实,企业按照《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辽环发[2007]24号)要求,已委托环境监理部门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6 验收执行标准
(1)焚烧炉废气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二级标准。详见表6-1和表6-2。
   6-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污染物名称 300~2500(kg/h)焚烧容量的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限值(mg/m3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烟尘 80 焚烧烟气排放口
二氧化硫 80
氮氧化物 300
HCL 7.0
HF 70
二噁英 500
 
      6-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排气筒高度(m) 标准限值
排放速率
(kg/h)
厂界
(mg/m3
H2S 20 0.58 0.06
NH3 20 8.7 1.5
臭气浓度 20 4000 20
 
 
(2)废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限值,详见表6-3。
6-3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项目 CODcr BOD SS NH3-N pH N P 石油类
标准值 300 250 300 30 6~9 50 5.0 20
 
(3)本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详见表6-4。
6-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 昼间 夜间
标准值 65 55
 
 
(4)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排放及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7 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水监测点位为:污水处理厂废水入口(★1)、污水处理厂废水排口(★2),详见图7-1。
(2)废气无组织监测点位为:厂界上风向(1)、厂界下风向(2)、厂界下风向(3)、厂界下风向(4);废气有组织监测点位为:除臭系统总排气筒(◎5)、焚烧炉排气筒(◎6),详见图7-1。
(3)噪声监测点位为厂界四周(▲1~▲4),详见图7-1。
验收监测项目及频次见表7-1。
7-1                              验收监测项目及频次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废水 污水处理厂废水入口(★1)
污水处理厂废水排口(★2)
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磷酸盐、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 4次/天
连续2天
无组织废气 厂界上风向(1)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恶臭) 3次/天
连续2天
厂界下风向(2)
厂界下风向(3)
厂界下风向(4)
有组织废气 除臭系统总排气筒(◎5)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恶臭)、二氧化硫、氯化氢、氟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 3次/天
连续2天
焚烧炉排气筒(◎6)
厂界噪声 厂界四周设4个点位(▲1~▲4) 等效连续A声级 昼夜各1次/天
连续2天
 

 


 
 
○: 无组织废气采样点
◎:有组织废气采样点
★:废水监测点
▲:噪声检测点
 
 
 
 

7-1 监测点位示意图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本项目分析方法见表8-1。
8-1                                  监测分析方法
类别 监测项目 测试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检出限
废水 pH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4mg/L
氨氮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0.025 mg/L
悬浮物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4mg/L
石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2 0.04mg/L
磷酸盐 离子色谱法 HJ 669-2013 0.007mg/L
五日生化需氧量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0.5mg/L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0.05mg/L
废气(无组织) 硫化氢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 第五篇第四章十(三) 0.01 mg/m³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4-2009 3mg/m³
臭气浓度(恶臭)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
废气(有组织) 硫化氢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 第五篇第四章十(三) 0.01 mg/m³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0.25mg/m³
臭气浓度(恶臭)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
二氧化硫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29-2011 3mg/m³
氯化氢 离子色谱法 HJ 549-2016 0.2mg/m³
氟化氢 离子色谱法(暂行) HJ 688-2013 0.03mg/m³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3mg/m³
颗粒物 重量法 GB/T 16157-1996 /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仪器法 GB12348-2008 /
 

8.2监测仪器

本项目监测仪器见表8-2。
8-2                                     监测仪器
监测因子 仪器名称 型号 编号 检定形式
pH 便携pH计 pH5+ ZRJC-YQGL-013 检定证书
化学需氧量 滴定管 50mL / /
氨氮 可见分光光度计 T6新悦 ZRJC-YQGL-006 检定证书
悬浮物 电子天平 BSA224S ZRJC-YQGL-009 检定证书
石油类 红外分光测油仪 OIL460 ZRJC-YQGL-008 检定证书
磷酸盐 离子色谱仪 ICS-600 ZRJC-YQGL-004 检定证书
五日生化需氧量 生化培养箱 SPX-250B-Z ZRJC-YQGL-031 检定证书
总氮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6新世纪 ZRJC-YQGL-007 检定证书
硫化氢 可见分光光度计 T6新悦 ZRJC-YQGL-006 检定证书
可见分光光度计 T6新悦 ZRJC-YQGL-006 检定证书
臭气浓度(恶臭) / / / /
二氧化硫 便携式红外烟气分析仪 TH-890C ZRJC-YQGL-090 检定证书
氯化氢 离子色谱仪 ICS-600 ZRJC-YQGL-004 检定证书
氟化氢 离子色谱仪 ICS-600 ZRJC-YQGL-004 检定证书
氮氧化物 自动烟尘(气)测定仪 崂应3012H ZRJC- YQGL-151 校准证书
颗粒物 电子天平 BSA224S ZRJC-YQGL-009 检定证书
噪声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ZRJC-YQGL-117 检定证书
 

8.3人员资质

验收监测期间,参与监测的人员均通过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证书,具备相对应的检测能力与资质。

8.4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并对质控数据分析。本次验收监测对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磷酸盐、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样品分析考核,质控样检测结果见表8-3。
8-3                               质控样检测结果
  质控项目 质控方式 测试值1 测试值2 相对误差 结果
化学需氧量 平行样 412 409 0.7% 合格
氨氮 平行样 6.08 6.05 0.5% 合格
磷酸盐 平行样 3.70 3.69 0.3%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量 平行样 64.6 60.1 7.2% 合格
总氮 平行样 37.4 37.5 0.3% 合格
8.5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采集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泵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做标准滤膜的测定,标准滤膜称出的重量在原始质量±0.5mg范围内,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采样全程空白不得明显高于同批配制的吸收液空白,符合质控要求。

8.6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测试仪器(声级计)在监测前、后均用活塞发声器进行校准,监测前、后声级计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9 验收监测结果
9.1验收监测期间天气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天气状况见表9-1。
9-1                             验收监测期间天气状况
日期 气温 气压 天气 风向 风速(m/s
3月16日 -0.1℃ 102.4kpa 西北 2.5
3月17日 -1.3℃ 102.5kpa 2.1
 

9.2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对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要求。生产情况说明如下: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能力:1000t/d;
本项目焚烧车间日处理能力:20t/d;
本项目具体生产工况见表9-2。
9-2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日期 验收处理能力(t/d) 实际运行工况(t/d) 生产负荷(%)
2018-3-16 焚烧车间 20 17 85
焚烧车间 20 16 85
2018-3-17 污水处理厂 10000 8616 86.16
污水处理厂 10000 8791 87.91
 
 
 

9.3 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分析

污水处理厂废水排口(★2)污染指标日平均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值为7.4,化学需氧量225mg/L,,氨氮1.12mg/L,悬浮物50mg/L,石油类0.76mg/L,磷酸盐<0.00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6.5mg/L,总氮21.4mg/L监测结果见表9-3和表9-4。上述指标均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排放要求。
表9-3                            污水处理厂废水入口监测结果       计量单位:mg/L (pH无量纲)
采样点位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 测试项目
pH 化学
需氧量
氨氮 悬浮物 石油类 磷酸盐 五日生化需氧量 总氮
污水处理厂废水入口 (★1) 3月
16日
Y0302S1-1 7.3 412 6.08 118 22.2 3.70 64.6 37.5
Y0302S1-2 7.2 396 6.32 126 23.1 4.01 62.1 36.4
Y0302S1-3 7.2 417 5.89 102 22.6 4.02 55.3 36.8
Y0302S1-4 7.2 388 5.98 134 24.4 4.04 60.8 38.3
日平均值 7.2 403 6.07 120 23.1 3.94 60.7 37.2
3月
17日
Y0302S1-5 7.5 428 6.17 110 24.8 3.95 57.4 35.8
Y0302S1-6 7.4 390 5.59 98 23.9 4.10 61.1 37.9
Y0302S1-7 7.4 413 6.14 116 22.8 3.98 58.8 39.4
Y0302S1-8 7.3 398 5.89 128 22.1 4.31 65.3 37.3
日平均值 7.4 407 5.94 113 23.4 4.08 60.6 37.6
最大日平均值 7.4 407 6.07 120 23.4 4.08 60.7 37.6
平均值 7.3 405 6.00 116 23.2 4.01 60.6 37.4
 
 
表9-4                           污水处理厂废水排口监测结果       计量单位:mg/L (pH无量纲) 
采样点位 采样日期 样品编号 测试项目
pH 化学
需氧量
氨氮 悬浮物 石油类 磷酸盐 五日生化需氧量 总氮
污水处理厂废水排口 (★2) 3月
16日
Y0302S2-1 7.6 236 1.08 40 0.86 <0.007 40.2 21.9
Y0302S2-2 7.3 225 1.20 51 0.86 <0.007 35.3 20.7
Y0302S2-3 7.2 231 1.14 38 0.67 <0.007 38.2 21.3
Y0302S2-4 7.3 207 1.05 45 0.66 <0.007 32.4 21.7
日平均值 7.4 225 1.12 44 0.76 <0.007 36.5 21.4
3月
17日
Y0302S2-5 7.3 221 0.992 49 0.65 <0.007 34.6 19.3
Y0302S2-6 7.2 215 1.05 60 0.67 <0.007 39.2 18.4
Y0302S2-7 7.2 209 1.11 53 0.68 <0.007 32.7 19.7
Y0302S2-8 7.2 230 1.08 39 0.67 <0.007 36.0 17.9
日平均值 7.2 219 1.06 50 0.67 <0.007 35.6 18.8
最大日平均值 7.4 225 1.12 50 0.76 <0.007 36.5 21.4
平均值 7.3 222 1.09 47 0.72 <0.007 36.0 20.1
标准限值 6~9 300 30 300 20 5 250 5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9.3 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除臭系统总排气筒◎5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028 mg/m3,排放速率6.1×10-5 kg/h;氨最大排放浓度0.40 mg/m3,排放速率8.3×10-5 kg/h;臭气最大排放浓度229。
焚烧炉排气筒◎6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7 mg/m3,排放速率0.086 kg/h;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17.4 mg/m3,排放速率0.222 kg/h;氟化氢最大排放浓度0.77 mg/m3,排放速率0.010 kg/h;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144 mg/m3,排放速率1.85 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9.6 mg/m3,排放速率0.1174 kg/h。监测结果见表9-5、表9-6、表9-7。上述指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检测点位 检测日期 样品编号 检测项目结果
硫化氢 臭气浓度(恶臭)
排放浓度(mg/m3 排放浓度(mg/m3 排放浓度(无量纲)
厂界上风向(○1) 3月16日 Y0302Q1-1 0.006 0.056 13
Y0302Q1-2 0.005 0.080 12
Y0302Q1-3 0.004 0.054 14
3月17日 Y0302Q1-4 0.003 0.075 13
Y0302Q1-5 0.006 0.056 14
Y0302Q1-6 0.005 0.089 12
厂界下风向(○2) 3月16日 Y0302Q2-1 0.007 0.162 17
Y0302Q2-2 0.008 0.181 18
Y0302Q2-3 0.009 0.123 15
3月17日 Y0302Q2-4 0.009 0.186 16
Y0302Q2-5 0.007 0.146 16
Y0302Q2-6 0.010 0.127 17
厂界下风向(○3) 3月16日 Y0302Q3-1 0.008 0.184 17
Y0302Q3-2 0.007 0.142 18
Y0302Q3-3 0.010 0.113 17
3月17日 Y0302Q3-4 0.009 0.165 16
Y0302Q3-5 0.008 0.115 17
Y0302Q3-6 0.010 0.156 16
厂界下风向(○4) 3月16日 Y0302Q4-1 0.010 0.124 15
Y0302Q4-2 0.009 0.175 17
Y0302Q4-3 0.011 0.143 18
3月17日 Y0302Q4-4 0.008 0.186 16
Y0302Q4-5 0.011 0.134 15
Y0302Q4-6 0.012 0.169 16
GB14554-93标准限值(mg/m3 0.06 1.5 2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9-5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9-6                                 除臭系统总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
点位 项目 3月16号 3月17号 标准
限值
达标
情况
Y0302Q5-1 Y0302Q5-2 Y0302Q5-3 Y0302Q5-4 Y0302Q5-5 Y0302Q5-6
除臭系统总排气筒(◎5) 标干风量(Nm3/h) 2080 2002 2062 2127 2174 2148 / /
硫化氢排放浓度(mg/m3 0.023 0.025 0.027 0.026 0.028 0.024 / /
硫化氢排放速率(kg/h) 4.8×10-5 5.0×10-5 5.6×10-5 5.5×10-5 6.1×10-5 5.2×10-5 0.58 达标
氨排放浓度(mg/m3 0.40 0.31 0.34 0.27 0.29 0.36 / /
氨排放速率(kg/h) 8.3×10-4 6.2×10-4 7.0×10-4 5.7×10-4 6.3×10-4 7.7×10-4 8.7 达标
臭气浓度排放浓度(mg/m3 132 229 174 229 174 132 4 达标
 
               9-7                                 焚烧炉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
点位 项目 2017-7-5 2017-7-6 标准
限值
达标
情况
Y0302Q6-1 Y0302Q6-2 Y0302Q6-3 Y0302Q6-4 Y0302Q6-5 Y0302Q6-6
焚烧炉排气筒(◎6) 标干风量(Nm3/h) 11819 11784 12245 12167 12225 12121 / /
二氧化硫实测浓度(mg/m3 6 7 4 6 7 5 / /
二氧化硫折算浓度(mg/m3 6 6 4 6 7 5 300 达标
二氧化硫排放速率(kg/h) 0.071 0.082 0.049 0.073 0.086 0.061 / /
氯化氢实测浓度(mg/m3 16.9 17.0 17.4 17.0 18.4 18.3 / /
氯化氢折算浓度(mg/m3 15.8 15.7 16.0 16.2 17.4 16.9 70 达标
氯化氢排放速率(kg/h) 0.200 0.200 0.213 0.207 0.225 0.222 / /
氟化氢实测浓度(mg/m3 0.80 0.83 0.75 0.73 0.80 0.74 / /
氟化氢折算浓度(mg/m3 0.74 0.77 0.69 0.69 0.76 0.68 7.0 达标
氟化氢排放速率(kg/h) 0.009 0.010 0.009 0.009 0.010 0.009 / /
氮氧化物实测浓度(mg/m3 152 155 147 151 147 153 / /
  氮氧化物折算浓度(mg/m3 142 144 135 144 139 142 500 达标
  氮氧化物排放速率(kg/h) 1.80 1.83 1.80 1.84 1.80 1.85 / /
  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 8.3 8.9 8.0 8.5 9.6 8.6 / /
  颗粒物折算浓度(mg/m3 7.70 7.39 6.61 7.25 8.16 7.20 80 达标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0.0981 0.1049 0.0980 0.1034 0.1174 0.1042 / /
 

9.4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在50.1~57.8dB(A)之间,厂界夜间噪声在40.3~45.1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要求。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8。
9-8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计量单位:dB(A)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昼间Leq
厂界东侧(▲1 厂界南侧(▲2 厂界西侧(▲3 厂界北侧(▲4
3月16日 53.4 43.2 51.3 41.1 57.8 44.5 54.4 41.3
52.1 42.2 50.8 41.3 56.9 43.6 53.3 45.1
3月17日 53.4 43.1 50.1 42.0 56.7 40.3 53.5 41.3
54.1 41.0 51.2 42.5 57.8 42.2 52.9 43.7
区域类型 3 3 3 3 3 3 3 3
标准限值 65 55 65 55 65 55 65 55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9.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1)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95t/d,本项目全年排水量约为34675吨/年。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每年排放量为7.7吨。见表9-9。
9-9             实测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预测控制总量比较表
控制项目 实测排放总量(t/a 一期污水处理站控制总量(t/a 总量达标情况
化学需氧量 7.70 1806 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2)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氧化硫、烟尘。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二氧化硫每年排放量为0.6192吨,烟尘每年排放量0.85吨。见表9-10。
9-10                    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结果
控制项目 实测排放总量(t/a 本项目控制总量(t/a 总量达标情况
二氧化硫 0.6192 5.46 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烟尘 0.85 0.89 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在建设及试运行期间,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建设及试运行阶段,基本执行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要求。
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调查及环境监测,形成以下验收结论。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污水均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排放标准。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综合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焚烧炉排放的烟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焚烧炉炉渣及员工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后暂存于产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圾焚烧炉炉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10.2结论

综上,根据2018年3月16-17日对本项目的调查监测表明,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在施工前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准予建设的批复,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基本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得到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保部门控制指标要求,具备验收条件。

10.3建议和意见

1、严格执行各项环保制度,并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增强员工环保意识。
2、及时清理并合理回收固体废物。
3、加强风险防范和管理,防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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