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分级管理或改变流通竞争格局
来源: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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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GSP专家温旭民在成都2013中国现代医 药物 流技术论坛上分析,未来在新版GSP的基础上,有可能就药品经营 企业 的分级分类管理出台相关办法,以推动行业资源的进一步归拢与再分配。温旭民表示,尽管2012版GSP较上一版而言,并没有对企
1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GSP专家温旭民在成都“2013中国现代医流技术论坛”上分析,未来在新版GSP的基础上,有可能就药品经营的分级分类管理出台相关办法,以推动行业资源的进一步归拢与再分配。温旭民表示,尽管2012版GSP较上一版而言,并没有对企业硬件设备提出明确的现代物流技术的具体要求,但规范中已为“仓储专业化标准化”等概念做好了铺垫,未来基药配送的资质门槛将以物流配送能力和硬件条件划分,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在作发展战略定位与仓库规划时不应忽视对硬件的考量。【“硬件关”不容小觑】
在“2013中国现代医药物流技术论坛”上,温旭民作“新版GSP重点条款检查”的主题演讲时提及,目前企业对新版GSP的定位与作用仍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不少企业以为此版GSP没作过多现代物流相关硬件上的要求,就毋须加强硬件设备的建设投入。
“2013~2015年可以看作是2012版GSP监督实施的过渡期或试水期,这一轮行业洗牌不会很明显,而真正的洗牌效应或在2016年后显现。”温旭民表示,新版GSP要求药品仓储设施在选址、设计、规划、建设以及改造过程中都必须满足药品的合理、安全储存,而2016年后,仓储无论大小,都要符合国家出台的相关标准。
温旭民提醒,药品经营者不能再想当然地盖仓库,不按最低质量保证要求进行设计或不遵循医药物流科学管理的仓库,在2016年后有可能面临重新改造。
“按照医改的要求,许可证管理办法在2014年需要同步进行修订,并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市场资源的再配置。”据温旭民介绍,批发企业分级的大致思路是通过国家行政许可,形成全国性、省级和区域性配送三级架构。未来,全国性批发企业可承担全国性的品种总代理、总经销,省级批发企业允许做省级代理,区域级配送企业则只能在行政区域内做终端配送。此外,进口代理商和厂家品种代理商或均需取得全国性批发企业资格。
另外,第三方医药物流资质也将成为下一轮的政策重点。据了解,生产企业产品出厂后的物流运输长期游离在GSP的监管以外,温旭民表示,未来异地存储、租黑库、委托不具备资质的社会物流公司或当地办事处进行储存、配送的局面必须转变。
生产企业出厂后的物流必须纳入GSP的监管范畴,就是说药品运输必须由具备医药专业物流资质的企业承运,依法归拢到GSP仓库,具备第三方医药物流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应该达到足够的库容量并拥有全程运输监控能力。”据了解,目前已有20多个省份开始试点探索第三方医药物流标准。温旭民表示,下一步对于冷链的保障,也将先以省为单位,扶持冷链专业物流公司,由点及面打通全国的冷链物流网,推动全国的冷链物流由专业的冷链第三方物流公司承运。
据分析,保证GSP彻底贯彻实施的相关文件将在2014~2015年陆续出台,当中包括社会第三方物流政策及药品生产企业贯彻实施新版GSP的相关规定。
【生产企业忙布局】
长期以来,GSP作为我国药品经营企业获得药品经营资格的最低标准,对流通格局的调整意义重大。有地方区域性的流通企业代表担心,一旦实行批发企业分级管理,只取得区域性流通资格的企业要将原有的市场份额拱手让于更高级别的省级或全国性批发企业。
对此,九州通集团技术总裁谷春光博士认为,区域性终端配送的优势和价值不会随分级管理的实施而消失,只要区域性企业能把区域做深做透,照样可以保住原有的竞争优势,甚至吸引省一级或全国性的公司主动寻求业务或股权上的合作。
新版GSP颁布后,生产企业同样面临物流战略的选择。据了解,一些销售上百亿元的国内制药企业已经在着手考虑医药物流方面的新布局。“医药物流不仅仅是流通企业要关注的事情,现在很多生产企业也面临着物流仓储的选择问题。”谷春光分析,生产企业的选择余地较流通企业更大,既可以自建高密度的立体仓库,也可以选择在销量较少的情况下,与当地经销商合作。
谷春光表示,要评价一家公司物流战略的好坏,不外乎从三方面来衡量,首先是物流规划是否真正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起到支持业务发展的作用;其次是物流建设是否达到国家的监管要求;第三是物流的选择能否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保障运营安全高效。
“自建物流是九州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但归根结底,还是服务于公司的业务和规模。因此,物流战略更要放到全盘战略下考虑。”谷春光指出,企业在选择物流战略时,不能单从物流角度考虑,还要结合业务的发展需要,保证物流设计始终匹配公司的商业模式。